高雄無主骨灰海葬 掀尋親爭議

被譽爲「藍色殯葬」的海葬超環保卻不普及,高雄市政府6月以來一口氣舉辦3場聯合海葬儀式,58名亡者參與,近8成、44人竟是無主亡者,引發日後家屬無法尋親的質疑;民政局解釋,無主者是早年無主墳遷葬挖出的骨灰,都超過50年以上,尋親機率幾乎等於零。

民政局統計,殯葬處無主骨灰骸共1萬7144位,3年前陸續爲4857位無主骨骸樹葬,釋放櫃位空間,解決納骨塔增建壓力,今年鼓吹海葬,除開放預約報名,也將過去土葬遷葬的骨灰以海葬處置,拋磚引玉。

倡議海葬的高市副議長曾俊傑表示,高雄海岸線有海葬的條件,但海葬亡者仍以無主亡者居多,市府應加強宣傳力道,讓願意以海葬方式完成身後事的國人,以迴歸大海方式完成人生最後一哩路。

不過議員邱於軒認爲,無論海葬或樹葬,都應徵得家屬同意,高市這次聯合海葬,無主亡者佔絕高比率,「我覺得很荒謬」。殯葬處爲釋放櫃位空間,立意可以理解,但無主亡者聯合海葬,萬一日後真有家屬尋親,幾乎完全無法挽回。

議員陳美雅說,海葬方式將亡者骨灰撒向大海,迴歸海洋懷抱,看似浪漫,但是否會污染海洋?此外無主亡靈採海葬,萬一家屬尋親是否引發爭議,「公部門至少要公告一段時日,較不會起爭端」。

法界對無主者海葬持保留態度,根據「高雄市處理無名屍體自治條例」,警方對於未查明身分的無名屍體,須經檢察官相驗後,將性別、年齡、面貌、特徵、身材、衣着、形態、遺留物及屍體照片詳實報由主管機關公告25日,公告期滿無人認領,才由警方檢具屍體相驗證明書送殯葬處處理,有他殺嫌疑的無名屍,需由檢方核發證明書才處理,可降低爭議。

殯葬業者說,當年無主者用土葬,萬一日後有爭議,還能開棺驗明,如今市府將無主者海葬處理,將「屍骨無存」,可能無法再驗DNA,事後恐有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