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商圈畫人行道「騎樓擺攤仍被檢舉」 議員怒批矛盾
市議員簡煥宗認爲「高雄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主旨是讓騎樓「給予行人空間」,但哈瑪星商圈已有標線型人行道,當地騎樓店家近2年仍被舉發超過60件。圖/翻攝自高雄市議會直播
「高雄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開放騎樓商家延伸性營業,但上路一年半未通過任何許可案,市議員簡煥宗認爲該條例主旨是讓騎樓「給予行人空間」,但市區許多商圈已畫設人行道,例如哈瑪星商圈已有標線型人行道,當地騎樓店家近2年仍被舉發超過60件,質疑毫無彈性;經發局迴應騎樓確實有許多樣態,將選擇商圈做示範案例,公告通則方式。
簡煥宗表示,哈瑪星濱海一路、濱海二路2017年10月以由市府在「騎樓外側」畫設寬度180公分標線型人行道,當地渡船頭周邊有許多商家、小吃攤,騎樓卻礙於交通法規屢遭檢舉,2023年遭舉發23件,今年至11月多達38件,「當地已經是商圈,也畫設人行道,騎樓店家根本不會妨礙行人通行,這樣很矛盾!」目前仍持續被警方舉發。
「高雄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2022年上路,騎樓分成僅限行人通行、適用商圈自治條例、攤商或店家能有限度使用,和未來可視需求發展變更的「待定區」4類;雖然條例同意騎樓商家延伸性營業,但經發局僅開放店家「衍伸性營業」,獨立攤位不在開放範圍,在顧及人行安全及保障私有權,曾表示將找示範點試辦。
簡煥宗表示,哈瑪星商圈發展成熟,許多店家在騎樓設攤也願意留下人行空間,況且外圍已經畫設人行道,中央法有檢討處,地方政府應該先出面協助當地、給予行政協助,高市各地商圈應都有類似案例。
經發局長廖泰翔表示,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主旨是希望有行人通行空間,但騎樓有許多樣態如已畫設標線人行道或完整人行道等,原則上已不妨礙行人通行,經發局目前已啓動專案,將選擇商圈做示範性案例,規範有無定着物、有無明火等,公告不同樣態的騎樓通則方式,以利後續各商圈能遵循並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