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BMW男無照酒駕釀一家1死3傷 法官令延押2個月

高雄BMW男無照酒駕釀一家1死3傷 ,一審遭輕判,檢方上訴後,法官令延押2個月。(中時資料庫)

高雄38歲黃姓男子酒後駕車,高速衝撞正在過馬路的林姓男子一家四口,造成1死3重傷的慘劇,黃男被依「殺人罪」羈押禁見並起訴求處重刑,由於事發前黃男不顧友人勸阻,執意酒後開車上路,且有違規高速行駛、闖紅燈等情事,地院改依酒駕致死罪判刑7年10月,因羈押期限將屆,高雄高分院認爲他有逃亡之虞,裁定自明(5)日起延押2個月。

黃男去年12月26日晚間在咖啡廳與友人喝完酒後,竟還執意駕車上路,未料在河東路和國民街口直接衝撞正要過馬路的林姓男子一家四口,導致林男37歲的範姓妻子傷重不治,林男與2個女兒也身受重傷,至今尚未出院,黃男被警方測出酒測值高達1.24毫克,經警方調查,與黃男同車的趙姓友人當天並未飲酒,也曾勸阻黃男不要酒駕開車,但黃男卻搶下鑰匙堅持要開車上路。

檢警調查發現,黃男的車輛先前因爲故障,停放於河東路高資費停車格中長達4、5天都無法發動,事發當天與友人相約碰面,因爲雙方剛好約在故障車輛附近,黃男順道前往試車,未料,車輛卻突然恢復正常,黃男才得以在酒後駕駛車輛上路,隨後發生悲劇。

酒駕車禍事發18天后,檢察官認定黃男酒後駕車,導致1死3重傷,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犯意,涉犯不能安全駕駛、殺人及殺人未遂等罪,檢方擇重論處,依殺人罪起訴黃男,並請法院從重處刑。

高雄地院開庭審理後,依酒駕致死罪,判處黃嫌徒刑7年10月,檢方認爲太輕上訴。因黃男2個月羈押限期將屆滿,審酌檢方上訴主張他觸犯殺人罪嫌,經原審判刑7年10月,有相當理由認定他有逃亡之虞,爲確保案件審理能夠順利進行,下令名(5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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