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賓士男拒檢還衝撞警 手機藏槍彈上膛影片罪加一等
高雄陳姓男子去年12月駕駛賓士車違停,警方盤查時他卻趁隙逃逸,逃往小港區明義街時,還開車衝撞員警,陳男被逮後,員警發現他手機有持槍上膛影片,另外追出他私藏槍械,高雄地院審理後,今依妨害公務罪判陳男7月,槍砲則判5年2月,合併5年8月徒刑。可上訴。
鳳山分局過埤派出所員警去年12月16日深夜11時許,騎車巡邏經過鳳山區頂新五街時,發現陳男駕駛白色賓士轎車怠速違停,隨即趨前盤查。
當時陳男(40歲)只拿出行照,聲稱沒帶證件,警方示意陳「用任何一個證件都行,駕照啦,任何一方的證件還可以,健保卡,你身分證咧」,陳聲稱忘了帶,警方要陳用唸的,沒料,陳卻突然加速油門揚長而去。
警方見陳男逃逸,隨即在後方鳴笛追逐,陳駕駛賓士車逃逸約1公里,在小港區明義街攔停陳的賓士車,不料陳竟倒車撞倒警用機車,造成機車受損,警員見情況已有危害,隨即掏槍對陳大喊「我要開槍了,下來,我絕對會開槍」,陳下車被要求雙手舉高,趴下。
陳被警方掏槍舉動嚇到,趕緊說「我要蹲下,蹲下可以吧!」另查出陳男是橋頭地檢署10月發佈的詐欺通緝犯,依法解送歸案,妨害公務則移送雄檢偵辦。
陳男被法辦後,今年3月又涉入其他案件被警方逮到,檢警從陳男手機中發現一部他持槍裝彈的影片,發現他非法持槍,警詢後他才坦承有把改造手槍,乖乖上繳手槍及4顆子彈。
高雄地院審理後,妨害公務部分判刑7月,持有槍砲部分,則考量陳男持有槍彈長達15年,對社會治安、民衆生命財產安全實已構成潛在威脅,且他並不是主動報繳,不給予減刑,判刑5年2月,合併5年8月徒刑。可上訴。
陳姓男子年12月深夜駕賓士車在高雄市鳳山區怠速違停,巡邏員警盤查,陳稱未帶證件,趁隙逃逸被警方攔下,陳一度撞倒警用機車,警掏槍喝令趴下他才就範。記者張議晨/翻攝
陳姓男子年12月深夜駕賓士車在高雄市鳳山區怠速違停,巡邏員警盤查,陳稱未帶證件,趁隙逃逸被警方攔下,陳一度撞倒警用機車,警掏槍喝令趴下他才就範。記者張議晨/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