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轟蠻橫通過《財劃法》 柯志恩回擊:中央集權又集錢

▲陳其邁曾經爲了財劃法前往立法院拜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市長陳其邁表示,立法院昨(20)日三讀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該法攸關全國22縣市數千億的預算分配。但修法過程草率、荒唐,更未經充分討論,也沒有讓地方政府表達意見,甚至臨到表決前,還提出多個不同修正版本,根本沒時間討論與試算金額,就強渡法案,蠻橫通過。

對此,陳其邁說,這次修正的財劃法對高雄極度不公,刻意將有利於高雄的指標調降,讓高雄增加幅度在六都排名尾端。陳其邁嚴正表示,他支持財劃法修正,也多次要求應該要納入各地方政府的意見,但這種草率修法,他無法接受,這是將預算資源的逆分配,會惡化臺灣的南北差距、城鄉不均。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則表示,昨日三讀修正的財劃法,對高雄有五大不公:

一、資源仍集中雙北、重北輕南修法以人口指標分配權數最高,營利事業銷售額次之,導致高雄、臺南獲配金額,遠低於雙北,增加幅度六都最低,相對雙北增加幅度最高,資源分配重北輕南,使南北差距擴大。

二、調降「土地面積指標」、對幅員較大縣市極不公平由現行20%調降爲10%,高雄市「土地面積」全國最大,是臺北市11倍大,相關基礎公共服務,如公園、道路、學校、長照、日照及社會安全網等維護經費龐大,及基於人口結構因素,法定社福支出六都最高,降低分配權數,使高雄市獲配財源相對減少,影響高雄基礎公共服務量能,對市民極不公平。

三、大幅調高「人口指標」、擴大城鄉差距由現行20%調高爲45%,忽視人口主要集中在城市都會區,鄉村地區人口比較少之現狀,將使資源集中在都會區,鄉村地區資源依然匱乏,擴大城鄉差距。

四、未考量「產業結構」及「外部成本」負擔、影響城市轉型此次倉促修法,沒有將「淨零負擔」納入分配指標,不利高雄未來城市轉型,高雄長久以來作爲國家重工業製造基地,以及發電量佔臺電全國總購發電量20%,扮演提供全國民衆用電及推動國家經濟發展發動機角色,但是所伴隨全國20%的碳排量環境成本,卻無法經由統籌分配款合理的分配,作爲改善環境及安全等經費,對高雄民衆極不公平。

五、「排擠」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補助經費中央財政分配主要有「統籌分配款」、「一般性補助」及「計劃型補助」,國家稅收總額不變,若將統籌款增加補助到地方,將排擠到中央對地方政府的一般補助、計劃補助預算,嚴重影響中央協助財政狀況比較不佳的縣市的建設量能,與平衡區域發展的功能。

▲高雄市政府一早就針對財劃法發新聞稿。(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對此,柯志恩迴應高雄市政府此次修法未考量「產業結構」及「外部成本」負擔,未將「淨零負擔」納入分配指標,不利高雄未來城市轉型,柯志恩認爲,產業結構納入淨零負擔,不該是財劃法修法需考量的範疇,原因是政府能源轉型政策畫大餅、不切實際,不只2025再生能源目標跳票,審計部更揭露風電效益未如預期,還浪費預算、弊案叢生。

再者,政府錯誤的能源政策,也不該剝奪地方政府的預算來彌補,導致錯上加錯,更何況不只高雄,中火還要因爲錯誤的能源政策,而變成全球最大的火力發電廠,未來又該如何補償?

柯志恩強調,「財劃法」僅僅是規範中央與地方預算分配的比例,而無法要求現行哪些政事項目預算要刪除或減少支出,這些是行政部門的責任,而非國會所能決定;執政黨不該拿統籌分配款當武器,動輒以刪除或減少某些政事別的預算,來威脅在野黨與地方政府,身爲執政黨,應理解中央政府長期「集權又集錢」已嚴重影響地方的發展,唯有透過「財劃法」重新調整中央與地方的分配比例,才能真正落實地方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