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查獲115件借車牌上路 借人恐面臨罰緩、吊銷牌照

高雄警方今年查獲共115件借牌上路,就算有車主將車牌借給他人,仍面臨罰鍰以及吊銷牌照。(資料照片)

當心!借給別人車牌,小心自己遭罰外,牌照還會遭到吊銷。高雄市交通局統計,目前查獲借牌上路共有115件,當警方查獲有懸掛他人車牌時,除當事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開罰處5400至1萬800元罰鍰以及吊銷牌照外,連同借車牌的車主也會面臨相同處境。

牌照就像是公路監理機關頒發的車輛身分證,是車輛可以合法在道路上行駛的許可憑證,每輛車在領牌後皆有其專屬的車牌,不可以與其他車輛交互使用。

據交通局統計,今年1至9月警方取締車牌借供他車懸掛及懸掛他車車牌的交通違規案件,汽車有56件、機車有59件,共合計115件。

交通局指出,依照交通違規裁罰基準表的規定,汽車違規將處罰鍰7200元,倘若車主逾期60日後,罰鍰將增至1萬800元;以此類推,機車違規處罰鍰5400元,若逾期60日後,則增至8100元。

當警方在路上發現車輛懸掛他人車牌時,警方除依規定當場拆除車牌外,不論是車牌提供他車懸掛及懸掛他車車牌者,二車依法皆需處罰鍰並吊銷其牌照。雙方車主車輛如要繼續使用,需另外再向公路監理機關申領新車牌,始得合法上路。

交通局呼籲,車輛領牌後皆有其個別專屬的車牌可供懸掛,車主不得將車牌借給他車懸掛,亦不得懸掛他車車牌,縱使都是自己的車輛也一樣。違反規定者,除借牌供他車懸掛者要受罰外,使用他車牌照者亦要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