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問答084:湖北新高考實施方案帶來三大新變化
今天是2019年5月22日,距離2019年高考還有1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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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教學、考試、招生三個方面解讀湖北新高考帶來的新變化。
方案提出全面建立和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製度。學業水平考試分爲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以及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計入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是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合格性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下同)、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藝術(或音樂、美術,下同)、體育與健康13門科目。
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學生可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和高等學校招生要求,在上述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科目參加選擇性考試,其中在物理、歷史中選擇1門爲首選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選擇2門爲再選科目。
這一改革,將使目前的一張課表向多張課表轉變。選擇性考試科目組合有12種,學生可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等進行選擇,這將有利於個性發展。隨之帶來的將是選課走班的教學方式改革,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考試方式從單一途徑向分類考試轉變
自2021年起,高考考試科目設置爲“3+1+2”組合方式,即由全國統一高考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3門科目(1門首選科目+2門再選科目)組成。
“3+1+2”模式和傳統文理分科,從目標導向、選擇科目組合、考試內容上都有本質上的區別。其一,它體現了物理、歷史學科的基礎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學科專業選才的要求,也更加註重學生的全面發展,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其二,學生可在12種組合中自主選擇,而傳統的文理分科僅有2種固定組合。其三,“3+1+2”模式中,學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考試時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試試卷完全一致。而傳統文理分科的數學考試科目,試卷的內容和難度不同。
此外,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畢業生及具有同等學力社會人員可通過全省統一技能高考或單獨考試,報考省內高職高專院校。普通高中畢業生可以在統一高考前報考省內高職高專院校。未選擇提前報考高職高專院校以及選擇提前報考但未被錄取的考生,也可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高專院校。
此次改革,由原來的普通高考一種方式,變成現在的學業水平考試、統一高考和高職高專提前招生考試並存。這既可以倒逼學生學好高中階段的每一門課程,爲全面發展奠定基礎,又探索推動高職高專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本科高等學校相對分開,體現了合格性考試的基礎作用和普通高考的選拔作用。
自2021年起,高等學校依據考生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選擇性科目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招生錄取。簡稱“兩依據、一參考”。
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是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內容。學生在教師指導下收集能夠反映其綜合素質水平的重要活動記錄、典型事實以及標誌性成果等相關材料,寫實記錄成長過程,在整理遴選、公示審覈的基礎上,形成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招生錄取時,高等學校採取綜合評議等方式對綜合素質檔案進行分析,對考生綜合素質作出客觀評價。
高等學校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提出各專業組選擇性考試科目報考要求,每個專業組不超過3門(其中物理、歷史必選1門),並提前向社會公佈。按物理和歷史分類編制招生計劃、分類劃定分數線。高等學校依據考生總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按“院校專業組”的方式實行平行志願分類投檔錄取。自2021年起,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實行同一批次錄取。
錄取方式的改變,既有利於保證公平公正的基本價值取向,也有利於扭轉片面的應試教育傾向,體現了錄取公平性和評價多元性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