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聲援竹中、竹女遭檢舉 中選會:不評論民調檢舉個案

民衆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資料照片)

民衆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昨在臉書發文「聲援」竹中竹女聯合模擬投票新竹市長結果,但內容疑似涉及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選前10天不得刊登有任何民調資訊的規定惹議。中選會表示,依法辦理選務,並不會評論民調的檢舉個案,倘有具事證的檢舉案件,地方選委會會依法定程序處理。

中選會指出,公職選罷法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佈有關候選人、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佈、評論或引述。違反規定者,系處以50萬至500萬元之罰鍰。

中選會表示,中選會及地方選委會依法辦理選務,並不會對民調之檢舉案件做個案評論,倘有具事證之檢舉案件,地方選委會則會依法定程序處理;故具體個案有無民調之外觀或形式,以及是否該當於報導、散佈、評論或引述等情,如經檢舉受理後,均會經法定程序予以確認及處理,並無所謂某個案,中選會李進勇已說該案沒有民調客觀外型即不構成或該案因有民調客觀形式已經構成等情,特予說明。

中選會強調,李進勇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答詢內容,是說明依公職選罷法規定,若就通案而言,是否構成該法的違反,關鍵在於是否有民調客觀外型,皆無法一概而論,均需依法定程序就個案予以審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