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上訴更慘?媒體人揭關鍵:堅持一樣論述「一定完蛋」

新竹市長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涉詐領助理費被判7年4月,26日被停職。(資料照,陳怡誠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擔任立委期間涉詐助理費,臺北地方法院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宣判,高虹安有期徒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針對高虹安表示會提上訴,希望二審能還她清白一事,資深社會記者林裕豐直言,「一定完蛋」,強調高上訴若堅持一樣的論述,判刑恐加重。

林裕豐昨(26)日在政論節目《關鍵時刻》中指出,高虹安若上訴一定會完蛋,並表示因《貪污治罪條例》就是7年以上,高虹安被判7年4個月只是低消,若上訴到二審,得思考訴訟戰略,若跟一審一樣「一定打不贏」。

林裕豐進一步說道,一審法官已經完全接受檢察官的說法,二審要推翻的可能性不高,且法官也提到,希望以後立院不要再有類似情況發生。林裕豐表示,這次的判決書在法界蠻有重量,強調只要低薪高報就是貪污。

對於高虹安被判刑7年4個月,林裕豐認爲是考量到她沒有前科,纔給類似減刑的概念,若二審還是跟一審一樣的論述,判刑恐怕會加重。

高虹安針對判決結果直呼「無比荒謬與震驚」,提到前立委吳成典無罪定讞的案件中,多次寫到「助理薪資數額悉由委員自行決定」,否認貪污,強調立法院零用金制度非她所創,沒有人頭助理,所申請的加班時數有2000多頁客觀工作紀錄以資證明,且全數用於公務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