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糾紛 當街攔車觸社維法

高雄巿苓雅區發生男女感情糾紛男方當街攔車。(翻攝照片曹明正高雄傳真)

高雄巿苓雅區20日凌晨0時27分許發生街頭攔車,王姓男子疑不滿心儀對象坐上別人的車離開,一路尾隨攔停,甚至發生擦撞,警方介入後,依社維法裁處

警方當時獲報,四維二路與廣東街口有糾紛,59歲王姓男子因駕駛自小客車,尾隨另一部由李姓男子所駕駛附載44歲楊姓女子的自小客車,到場後,將3名男女帶回調查

據悉,王男一路由楊女位於三民正義路附近尾隨,期間多次要將楊女所搭乘的車輛攔停,企圖要與楊女談話,但楊女不願意。

楊女向警方表示,與王男是舊識,並非男女朋友,但王男卻一直尾隨她,欲要求交往,楊女搭乘李姓友人的車輛離去時,王男疑心懷不滿,駕車繼續尾隨於後方,期間試圖攔車,還發生碰撞。

警方指出,楊女與李姓友人針對車輛毀損及攔車行爲均不願追究,但王男無故跟隨他人,因無故騷擾、跟蹤他人,已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處3000元以下罰鍰或申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