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偷吃 妻祭保證愛家承諾 獲賠5千萬

伊蕾服飾林姓女董事長丈夫屢出軌,她亮出「愛家承諾書 」請求履行協議臺中地院判賠5千萬元。(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知名女裝伊蕾服飾林姓女董事長,指控結婚36年的丈夫陳姓總裁有多次出軌紀錄,2004年寫下「保證愛家」承諾書,保證絕不再出軌,若違反願付一半財產贍養費子女監護權女方。豈料,林女又發現丈夫疑與2女外遇,去年提出履行協議訴訟,臺中地院家事法庭認爲陳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判他要依約支付500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人在1985年結婚,陳男婚後陸續有出軌紀錄,爲取得妻子寬恕,陳男曾在2004年寫下「愛家承諾書」,指稱「保證愛這個家,感情不再有出軌,如有違言,同意支付財產1/2爲贍養費,孩子監護權歸妻所有」。

不料,2015年間林女發現丈夫與王姓女子婚外情王女還在2018年間傳簡訊給丈夫、女兒,指稱「已和您父親沒任何關係,目前純粹只是老闆員工之情」、「請您母親不要再認爲我搶她丈夫而對我有成見」、「感情之事很難有個說法,現今我選擇說清就是不會再有牽扯」等語。陳男也被拍到在大里分公司前,與林女身體緊貼、相擁等親密行爲。

林女去年向臺中地院提出請求履行協議之訴,並聲明陳男財產3億5861萬元,應履行承諾,要求丈夫支付5000萬,並保留日後追加或擴張權利

家事法庭法官審理後,陳男並未否認簽署承諾書,但辯稱與2女並無瓜葛。他的律師則質疑,承諾書如果只是夫妻間愛情宣言之類的甜言蜜語,並無請求權可言,且承諾書非法律文件,請求駁回。

法官認定,陳男寫下承諾書交給林女收執保管,並與王女等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的分際。陳男籤立該承諾書,卻陸續有婚外非常規行爲,違反契約所稱「保證愛這個家,感情不再有出軌」等語約定,林女得依承諾書請求支付一半財產,判陳男支付50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