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跳樓害2樓變凶宅 房價跌2成3判賠173萬
去年10月,高雄張姓婦人從頂樓跳樓輕生,墜落2樓陽臺喪命,2樓因此變成凶宅,劉姓屋主向死者家屬提告求償,法官判決應賠償跌損的房價173萬元。
東森新聞記者實際走訪這棟大樓,因爲攸關房價,管理員與住戶全都三緘其口,一名住戶表示,「我們根本就不曉得,我們之前的工程師說有聽到砰一聲。」
這起墜樓案發生在去年10月,張姓婦人從住家頂樓跳下,墜落在2樓陽臺不幸身亡,2樓住家變成凶宅,屋主無奈向死者家屬求償173萬元。開庭時,張婦家屬辯稱,張婦自殺墜落2樓露臺並非出於故意,劉姓屋主尚未將房屋出售,難以認定財產損害。
高雄地院法官認爲,張婦的自殺行爲確實造成2樓變成凶宅,根據不動產估價師聯合會鑑定,2樓房價因此貶損23.39%,減損價額爲173萬9163元,因此判繼承人(張婦家屬)應賠償這筆金額。
不過,有民衆聽到這個判例看法剛好相反。「對家屬來說,家裡都死人了還要我賠償你,她自殺掉下來,掉到你們家的陽臺,她又不是故意的啊,不合理啊!因爲不是死者所能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