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尋聲找狗跌倒撞傷 「沒有直接關係」飼主免陪
一名陳姓女子過去曾投訴其他住戶把狗籠放在樓梯間,前年又在樓梯見聽見狗叫聲後,氣得循聲追查狗狗在何處,但過程中因光線昏暗梯到東西跌倒受傷,事後便提告狗主人梅女,但法官認爲狗狗和她受傷沒有直接的關係,因此判決無罪。
據判決書,梅姓女子2015年7月底因爲帶兒女出國約兩星期,委託住在同大樓女兒同學每天幫忙照顧白色小型犬,協助放飼料、擦藥並清理大小便,因此將狗與狗籠移至八樓通往九樓的樓梯間平臺處,方便鄰居照顧。
住在10樓的陳女因爲過去就檢舉過梅女一家人亂把狗養在樓梯間,因此在梅女一家人出國,聽到樓梯間有狗聲後,便循聲找狗,結果因爲光線昏暗撞到東西跌倒,造成右手極輕微擦傷,氣得她提告梅姓姐弟過失傷害。
法官審理後認爲,陳女本來就知道鄰居有養白色小型犬,而且當時狗狗被關在籠子裡,具隔絕措施,狗狗吠叫是否會嚇到人因人而異,不見得必然導致跌倒,甚至撞到物品受傷,而梅女也主張女兒將狗與狗籠放在樓梯間確實有錯,但沒有證據證明姊弟有何過失傷害犯行,或違反飼主注意義務,臺中地院最後判梅姓姊弟無罪,檢方上訴仍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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