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互贈土地、房屋 相關稅捐這樣算 一次看懂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夫妻間贈與土地,可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2規定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即暫時不繳納,待下次移轉予第三人時再繳納;或採一般贈與移轉課徵土地增值稅。但不論是否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均須至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方能持土地增值稅不課徵證明書或繳款書及相關書表至地政機關辦理登記。

此外,夫妻間贈與房屋,則無免課契稅的規定,依房屋契價乘以稅率6%爲契稅稅額,亦應至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契稅,繳納完畢後方能至地政機關辦理過戶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