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陸禁團令不知法源 藍白委電爆陳揆
交通部原規畫開放臺灣團客赴大陸旅遊,年前突然喊卡,行政院長陳建仁17日拜會朝野黨團,遭藍白委輪番炮轟。圖爲大陸東方航空準備降落臺北松山機場。(本報資料照片)
交通部原規畫開放臺灣團客赴大陸旅遊,年前突然喊卡,旅遊業跳腳,行政院長陳建仁17日拜會朝野黨團,尚未開議,就先接受「震撼教育」,遭藍白委「狂電」,輪番質疑禁團沒有法源基礎、故意製造兩岸緊張、詢問交通部卻得到一堆新聞稿迴應等議題,當面洗臉陳建仁,對於在野黨一堆問號,陳建仁身爲閣揆,卻無法給答案,只能摸摸鼻子說,「會跟陸委會、交通部瞭解狀況」。
國民黨團認爲故意製造兩岸緊張
交通部發出禁團令後,包括民衆黨主席柯文哲等人質疑法源依據,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昨於陳建仁拜會時炮轟,選後宣佈禁止團客赴陸,究竟是陳建仁態度反覆,還是總統當選人賴清德已把手伸進行政院主導決策,故意製造兩岸緊張?撕毀選前承諾?國民黨立委翁曉玲15日即向觀光署索資,只等到觀光署的兩份文件,一是2020年1月24日發佈的「爲有效落實疫情防堵,自即日起『請』旅行業暫停組團赴陸旅遊並公佈參團旅客解約退費處理原則」等網頁公告;另一份是2020年3月18日發佈的「爲配合防疫措施,自3月19日至4月30日止旅行業者『應請』暫停組團赴國外旅遊」等內容的公函。
翁說,所謂「禁團令」,不過是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辦理的「通知」罷了。疫情指揮中心去年5月解編,所有限制措施理應隨之解除。觀光署卻拿着已失效的通知,限制業者組團赴陸旅遊,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不法侵害業者的營業自由和民衆遷徙自由。
官方稱防疫所需 後改口引觀光條例
陳建仁17日上午拜會民衆黨團時,總召黃國昌當面提及,赴大陸組團的禁團令,要踐行民主的程序、有法律基礎,發文給交通部,沒想到交通部回一堆新聞稿,2、30張紙寫的全都無法源基礎,交通部說是基於防疫需要,但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去年就解散了、Covid-19也是第四級的傳染病,法源基礎是什麼?
有綠委說禁團客赴陸是基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黃說,他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看了3遍,還是不知道法律基礎是什麼;拜託陳建仁及早跟交通部、陸委會講,受到衝擊的人民,纔有辦法循法律程序救濟。與會的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狂做筆記,陳建仁一路捱罵,只能頻點頭,並簡單回覆,趕緊總結,結束拜會。
面對行政院長一問三不知,交通部觀光署於17日傍晚臨時發新聞稿,以《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旅行業管理規則》第49條第19款,做爲禁團令的法律基礎,認爲組團赴中的經營行爲「損害國家利益」,及經營旅行業務須遵守交通部觀光局管理監督之規定等。
觀光署稱,基於陸方禁止組團來臺、變更M503航路損及我國國安,衡量組團赴陸之經營行爲已有「損害國家利益」,觀光署本於對旅行業之經營行爲負有管理監督之責,爰請旅行社暫停組團赴陸旅遊。
旅遊業不滿 講白了就是政府不給
翁曉玲痛批,根本是硬湊、馬後炮。臺灣旅行業者組團去大陸會損害國家利益,那美國萊豬有影響人民健康利益之虞,一大堆人去美國玩難道不叫損害利益?是不是該禁止?是否未來任何一個國家政策不利臺灣,就要停止旅遊團?翁說,倘民進黨政府真要蠻橫硬幹,乾脆立刻中斷所有大陸貿易,否則就是損害國家利益。
黃國昌則說,如此硬拗,令人噴飯,以不確定的法律概念作爲違反評價規範之事後處罰依據,如何作爲主管機關發佈禁止命令的依據?援引《旅行業管理規則》第49條第19款,更是不知所云。依法行政很難嗎?民進黨政府還有把「法治國原則」放在眼裡嗎?
旅遊業界則不滿觀光署的迴應,認爲官方是在找法令自行解釋、硬拗,講白了就是「朕不給,你不能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