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底渣變黃金!苗栗垃圾再生料循環率達90%
苗栗縣竹南垃圾焚化場所產生的底渣可轉成再生粒料供作工程使用。(謝明俊攝)
鑑於國內大型垃圾焚化廠每年約產出83至85萬噸焚化底渣,透過中央與地方政府長期的合作,已逐步從傳統衛生掩埋轉型爲資源循環模式,將焚化底渣經處理成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工程用途,苗栗縣公辦民營的竹南垃圾焚化爐每年焚化垃圾所產生的再生料,循環率得以穩定達90%以上,有效達成永續發展。
根據環境部環境管署指出,將焚化底渣經處理成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工程用途,已是行之有年,相關規定也參考先進國家的標準及做法,以兼顧資源循環及環境保護,近三年焚化再生粒料循環率均穩定達90%以上,展現循環經濟政策的成效。
環管署表示,焚化再生粒料可以替代天然砂石或級配,應用於道路級配底層及基層、路堤及港區填築,以及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磚品、紐澤西護欄等水泥加工品之中,爲加速推動焚化再生粒料全循環政策,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偕同中央部會成立「再生粒料運用於公共工程跨部會推動小組」進行跨部會整合及協調,並透過編訂施工綱要規範及使用手冊協助地方政府推廣運用,在中央及地方政府合作推動下,焚化再生粒料的循環率得以穩定達90%以上。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提醒,廢棄物資源化成爲工程材料已是全球趨勢,妥善運用焚化底渣將其轉化爲再生粒料以替代天然砂石的開採,能更有效推進物質全循環並減少對掩埋場地的需求,此外,也呼籲民衆落實垃圾分類與資源回收,從源頭減少垃圾產出,進而減少底渣生成,共同爲環境貢獻心力,達成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