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戰時恢復軍法審判 邱國正:我當然贊成

立委吳斯懷力促非戰時軍人犯罪恢復由軍事法審判,國防部長邱國正表態贊成。洪仲丘案促成軍審修法,圖爲當年萬人凱道送仲丘活動的畫面。(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吳斯懷昨在立法院國防委員會表示,接獲許多國軍現職幹部陳情,希望能夠恢復《軍事審判法》,並要求國防部長邱國正表態。邱國正說,軍法對於領導統御各方都是正面影響,「我個人當然贊成」,只要依照程序走,《軍審法》不會造成濫用。但如何恢復,他無法打包票。

2013年發生洪仲丘案,引發社會對軍中人權與軍事檢察署是否具專屬管轄權等高度關切與討論。立法院火速通過《軍審法》修法,明訂非戰時期現役軍人犯罪,迴歸一般司法審理。有人認爲,此修法造成軍紀鬆弛的負面作用。

吳斯懷在立院質詢指出,該法修正近10年,對國軍士氣與領導統御有直接影響,軍中基層幹部,也不敢管,一管下級就告你。

他舉2案例表示,某派駐東引的二兵,以陪女友過生日爲由逾假未歸,最後被判無罪;陸軍某指揮部也曾爆出有士兵不滿女排長的工作分配,在女排長的牙刷上塗精液,竟也無罪定讞。

吳斯懷說,官兵目無法紀,司法判決卻不起訴,「軍人恢復軍法機關審判,刻不容緩」,他過去質詢過行政院長蘇貞昌、前國防部長嚴德發,但至今都沒有任何動作,雖然恢復軍法機關審有難度,也有程序要走,但他希望邱國正可以表態。

邱國正表示,《軍審法》是把「利刃」,對於領導統御有正面影響,「我個人當然贊成」,只要按照程序走就不會濫用,但若欲恢復,仍應照相關規定走,他無法打包票,僅承諾軍方若發現違法情事,會依法辦理,該革職、汰除一定馬上處理。

吳斯懷多次在立院提案要求軍人迴歸軍法審判,但勢單力孤。他說,在擔任外島師長時,曾用珠砂紅筆,簽字同意1名暴行犯上的官兵死刑,執行槍決,內心很糾結,畢竟是條人命,但在外島,暴行犯上就是唯一死罪。

吳斯懷說,未來延長1年常備兵役,軍中不服管教案例定會增多,《軍審法》的威嚇有助於部隊管理,特別是當前兩岸情勢嚴峻,如果沒有《軍審法》,在戰前動員後備軍人,誰又會來?

根據軍方報告,過去5年,有32件暴行犯上、逃亡、抗命、衛哨廢弛、擅離職務、公然侮辱與妨害性自主等7大類案件,移送司法後,卻被判無罪、緩刑或易科罰金結案。

例如,空軍邱姓中尉擔任副連長,6度不假離營,擅離部屬,在外駕駛UBER兼差,臺中地檢予以緩起訴;海軍潘兵酒後行爲失序,暴行犯上,與單位長官及衛哨兵發生推擠,澎湖地檢予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