狒狒之死 監院糾正農業部、桃市府
桃園市5日遭監察院糾正東非狒狒事件,市府迴應會予以尊重並深刻檢討,已針對逃逸野生動物訂定捕捉機制及相關處理流程並實地演練。圖爲東非狒狒遺體。(本報資料照片)
監察委員針對今年3月中桃園市政府圍捕槍殺遊蕩野生狒狒,隔日又列隊向狒狒遺體鞠躬獻花,認桃園市政府及農業部涉有重大違失通過糾正。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指出,自然保育是地方自治事項,建議地方政府擴充人力,桃園市政府則表示,尊重糾正並深刻檢討。
監委趙永清、浦忠成、紀惠容調查發現,桃園市政府身爲野生動物保育法地方主管機關,負有野生動物保育及管理之責,3月27日於楊梅區圍捕狒狒未指派行動指揮官,人力調度猶如散沙。監委指出,事中,獵人持獵槍參與圍捕並朝狒狒射擊,農業局人員對外宣稱毫不知情,導致狒狒受獵槍傷後,六福村人員再朝其擊發麻醉槍。事後,未立即檢傷而不察狒狒傷勢,呼衆擺拍後送至六福村,才得知已死亡,隔日於媒體拍攝下列隊鞠躬獻花,引發社會輿論,重創政府形象。
監委說,農業部爲野生動物保育法中央主管機關,負有監督地方主管機關野保業務之責,地方野保人力向來匱乏,且桃園市政府自3月中旬以來,連日疲於奔命捕捉狒狒仍束手無策,已演變爲社會高度關注野保事件,桃市府多次電話諮詢相關專業單位,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卻輕率聯繫常年使用獵槍移除外來種的獵人,而未給予充分情境說明。
監委並提及,獵人駕駛有「新竹林區管理處執行公務中」公示外觀車輛,抵達後亦表示「來支援的」等語,外人均認爲是中央主管機關農業部人員到場協助,導致狒狒遭獵槍傷死亡,「圍捕安置」演變爲「獵殺」,農業部難辭其咎。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表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各縣市即爲地方主管機關,但因自然保育業務多不爲地方政府重視,人力分配亦未着重,林業保育署除將與地方政府共同爭取人力與經費,也建議地方政府應透過組織編制員額調整充實人力。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專委劉秀卿迴應,這次事件是全國首例,事發後市府除深刻檢討也進一步提出相對應的改善作爲,中央並無訂定「具危險性逸出野生動物捕捉及處理流程」,但市府已訂定具危險性逸出野生動物捕捉及處理流程並實地演練。
劉秀卿說,將增加桃園市野生動物處置工作相關預算,設置野生動物專責救傷中心,並委託專業團隊執行捕捉工作,增進野生動物救傷、收容量能。市府會記取教訓、審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