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險理賠縮水…及早補強醫療險

疫情降級,民衆也關心尚在保單有效期間內的防疫險會怎麼理賠?磊山保經業務總經理林世德指出,民衆去年買的防疫險,將在今年中陸續到期,因今年3月20日疫情指揮中心已將新冠肺炎輕症列爲不通報,只有重症如發燒高於38度、出現併發症而住院等情況才需通報,防疫險不理賠輕症,以理賠重症爲主。

5月1日新冠肺炎降爲第四類法定傳染病後,若爲新冠肺炎重症確診者,則需看防疫險保單條款對降級理賠的規定,有的防疫險保單條款載明,降級後理賠金額會依特定比例打折,例如爲原確診理賠保險金額度的10%;有的防疫險保單條款則未載明降級後理賠金額打折比例,只要新冠肺炎仍在法定傳染病範圍,防疫險就會按原確診理賠保險金理賠。

至於防疫險以外的醫療險,林世德表示,醫療險未將法定傳染病列爲除外責任,保戶在保單有效期間若因新冠肺炎確診住院,皆能申請住院醫療理賠給付。而依目前指揮中心公佈的資料顯示,5月1日後輕症但具高風險因子確診者的口服抗病毒藥物,以及需住院隔離併發症確診者,費用仍由全民健保公費支付。

但未來若新冠流感化、疫情更趨緩,這些公費藥物有可能健保不給付,改由確診者自行負擔。他建議民衆更該提早檢視自己與家人的醫療保障是否完整,可強化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與日額型住院醫療險,填補可能住院治療的自費支出與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