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間沒戴口罩又隨地吐痰 遭提醒卻罵人下場慘了

高院刑事大樓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7月疫情嚴峻期間,臺北市洪姓男子外出沒戴口罩還隨地吐痰,遭詹姓女子出言提醒,他竟以「我操你媽的逼」等語辱罵詹女,並朝詹女吐口水,臺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斥責洪男否認犯行,飾詞狡辯,態度不佳,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定讞。

洪男在去年7月29日晚上10點多,徒步行經臺北市中山區行天宮旁公車站牌之人行道,詹女因見他未戴口罩且隨地吐痰,便出言提醒洪男,洪男因而心生不滿辱罵詹女,並朝詹女吐口水。

一審臺北地方法院及二審高院都認爲,洪男公然侮辱詹女,貶損她的人格,並使她感受不堪,所爲實非可取,又犯後飾詞狡辯,態度不佳,未與詹女達成調解,依犯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