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從鄉鎮市區公所做起

衆所皆知,臺灣實施幾十年「防汛期」,自每年五月一日至十一月卅日止。

但因應全球氣候快速變化,如野火肆虐、冰山融化、海平面上升,以及夏天屢創高溫、冬天溫度極降,或有些國家已不分春夏秋冬,每天全球因天氣驟變帶來的天災新聞,超乎想像且匪夷所思。雖有全球各國簽署約定書,或各國制定各式防災計劃,但效果有限,似乎已陷入苦無對策的泥淖中。

昨天突來「國家警報級」暴雨,見市區多處積水,或許可歸咎於極端氣候導致政府或人民無法因應,但捫心自問,是否真是天災造成?或是人類貪婪、過度開發、科技帶來污染與廢棄物,加上各國政府無確實執行與監督,才造成縱有良好計劃與口號,也無法有效防衛大自然反撲。

地方市區積水、山區洪流等,有沒有可能是山坡地過度或違法開發?各級政府是否有充足人力,分區分期確實稽查,或應用新科技輔助協助監督管理?市區內的溝渠是否能動員各區公所、里鄰長在防汛期前確實做好疏浚、清淤等防洪工作?社區、機關學校、企業工廠、店家等,是否也能有防災意識及配合度?

各級縣市政府擬定再多防災或防汛計劃,或建置再多防災設備,若沒地方鄉鎮市區公所、鄰里,甚至企業或民衆配合,防災效果也會大打折扣。建議由最小行政單位鄉鎮市區公所做起,由縣市政府上級單位將防災成效作爲考覈、升遷,甚至預算及人員撥補之評量基準。事在人爲,深信多一分防範,就會少一分生命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