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新制上路!臺東縣將增收千萬 未設籍恐被課重稅
臺東縣議員黃治維關心房屋稅新制。(摘自臺東縣議會直播/蔡旻妤臺東傳真)
臺東縣議員簡維國關心房屋稅新制。(摘自臺東縣議會直播/蔡旻妤臺東傳真)
財政部規畫今年7月1日起實施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許多民衆仍一頭霧水,國民黨籍臺東縣議員張國洲及民進黨籍黃治維、簡維國今天在議會臨時會質詢臺東縣稅務局長李素琴。李素琴迴應,初步統計全縣稅額應增加1400多萬,但涉及累進稅率及民衆遷戶問題,實際仍需開徵後才知道。
李素琴指出,此次中央母法及地方法修法,臺東縣民目前持有單戶自住房屋的有1萬7000多戶,其中4000多戶未設戶籍,持有2到3戶房屋的,也有8000多戶未設戶籍,這些房屋如果在明年3月22日基準日前仍未設戶籍,將被課徵2.6%到4.8%的非自住稅率。
李素琴說明,這是打房政策,鼓勵空屋釋放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建議持有多房者將空屋出租。由於遷戶籍可能會影響到既有權益,例如身心障礙減免汽車牌照稅可能會失去「同戶籍」的必要條件,也有可能在房屋設戶籍卻無人居住的情況下,無法即時收到行政處分的公文書,以致重大權益逾期而受影響,民衆若要遷戶籍享自住稅率,必須考量清楚。待自治條例修正通過,即會啓動宣導,以信件通知民衆對尚未設戶籍的房屋,在明年3月22日前完成設籍。
臺東縣議會今天通過臺東縣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臺東縣稅務局說明,房屋稅舊法是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持有3戶以內房屋適用自用住宅稅率,此次中央母法及地方法修法,修正爲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持有3戶以內自住房屋者,適用1.2%自住稅率,在全國僅單戶持有者1.0%自住稅率,「自住」條件是必須有夫妻或直系親屬設戶籍,否則適用2.6%到4.8%的非自住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