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殺全家憲判後逃死 王鴻薇:我國司法正義完全就是笑話
針對縱火燒死8名至親的被告陳彥翔今被改判無期徒刑,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表示,殺全家自首可逃死,形同我國司法正義完全就是笑話。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縱火燒死8名至親的被告陳彥翔一審被判死刑,在憲判8號限縮死刑適用後,臺灣高等法院今改判無期徒刑。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表示,殺全家自首可逃死,形同我國司法正義完全就是笑話,不曉得這些宣判實質廢死的大法官、判決逃死法官,要如何面對這8條人命。
王鴻薇表示,陳彥翔因欠債缺錢,又爲了誰洗碗的瑣事而與家人口角,憤而潑汽油燒店燒家,導致包含他媽媽、妹妹、妻子、3名子女、大嫂、姪女在內,共8名家人命喪火窟,僅父親逃過一劫,新竹地院去年9月一審時認定其罪無可恕判決死刑,沒想到高等法院審理後竟然改判改爲無期徒刑。
王鴻薇指出,這同時也是憲法法庭作出憲判8號之死刑釋憲判決後,第一件一審宣告死刑上訴二審審理後宣判「逃死」,爲實質廢死開了第一槍惡例。
王鴻薇提到,該案起訴檢察官於起訴書中痛批,陳彥翔犯後還矢口否認,認爲陳彥翔泯滅天良,建請判處死刑。更可惡的是一審訴訟過程中,陳彥翔雙手插口袋、滿臉不在乎地說,「我沒有上訴,是律師幫我上訴的。」法官再問「有沒有承認犯罪?」被告根本連答都懶得答,後來才承認放火否認殺人。
王鴻薇批評,高院改判原因也讓人無法接受,竟然是自首減刑,尤其參閱判決書中說,「難認其屬「狡黠陰暴」而自首之人」,爰依刑法第62條前段自首之規定,依法減輕其刑爲無期徒刑。殺全家自首可逃死,形同我國司法正義完全就是笑話,不曉得這些宣判實質廢死的大法官、判決逃死法官,要如何面對這8條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