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護措施全無 !工人從5樓高墜地身亡 包商被起訴
羅姓男子今年7月受僱至嘉義縣民雄鄉一間新建物進行外牆清潔工作時,不慎從13.6公尺的5樓高度墜落地面傷重不治,嘉義地檢署22日起訴曾姓包商。(本報資料照)
羅姓男子今年7月受僱至嘉義縣民雄鄉一間新建物進行外牆清潔工作時,不慎從13.6公尺的5樓高度墜落地面傷重不治,事後羅男兒提出告訴,檢警查出工地現場無護欄、護蓋、安全網等防護措施,業者也沒督促死者戴安全帽及安全帶,有明顯疏失,雙方雖和解,但業者分期賠償時間過長,嘉義地檢署22日仍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曾姓業者。
起訴書指出,這起工安意外發生在今年7月1日上午近9點,當時死者羅男在民雄鄉1處新建房屋5樓處清洗外牆磁磚時,不慎墜落1樓地面,因從高處墜落,造成頭部重創、左側血胸等傷勢嚴重,送醫搶救無效,之後死者兒子向承包建物外部裝修、增建工程的包商曾姓男子提告,警方訊問後依過失致死罪嫌函送法辦。
起訴書表示,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僱主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的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應督促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及其他必要防護具,包商曾男當時未督促羅男使用,且未在施工架開口處設置護欄等防墜措施。
檢方指出,包商曾男雖坦承犯行且具有悔意,偵查中也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並分期給予賠償金,而被害人告訴代理人偵查中也陳述,若曾男履行和解條件,同意給予緩起訴處分,不過檢方認爲分期時間過長,今仍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曾男,並建請法官審酌上情,量處適當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