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公安交警隊6小時偵破交通事故逃逸案

2018年3月10日14時51分,我隊民警接“110”指令稱:在繁峙縣季家莊與四中路北牌樓路口處,小車和電動車相撞,有人受傷。

接警後分管事故工作的副大隊長楊生春立即與事故股股長張永華及事故股協警劉燕偉、武振偉、張瑞飛、劉雁勇一行迅速趕到事故現場。到達現場後發現一女子抱着一名昏迷的小女孩兒坐在馬路中間,經瞭解,被撞女孩兒是該女子的女兒,今年12歲,兩人在回家途中被一黑色車輛撞倒。隨後事故股幹警在現場展開勘查發現,道路北側倒着一輛二輪摩托車,現場遺留有黑色車輛保險槓碎片,肇事車輛逃逸。

勘查結束後副大隊長楊生春憑藉多年的辦案經驗,將民警分成三撥:自己與武振偉留在現場繼續勘查,尋找肇事車輛遺留的其他證據;張永華與劉燕偉駕車沿肇事車輛逃逸方向追逃該車;張瑞飛與劉雁勇趕往公安局調取事故現場周邊可用監控。

通過遺留在現場的撞擊碎片,副大隊長楊生春基本確定該肇事車輛爲老款黑色豐田轎車;同時事故股股長張永華沿肇事車輛逃逸方向在國道路北側一處野地找到一輛疑似肇事車輛的黑色豐田牌佳美轎車,該車車牌爲晉HDXXXX,且右側保險槓有撞過的痕跡;張瑞飛及劉雁勇通過調取事故地點東側監控發現事發時間通過一輛車牌號爲晉HDXXXX的黑色豐田牌轎車。經過三條線索比對驗證,確定晉HDXXXX黑色豐田牌佳美車爲該起事故肇事逃逸車輛。

確定肇事車輛後,事故股民警迅速將該車信息調出,瞭解該車戶主名爲賀某某,經聯繫賀某某得知該車已被多次買賣且都未過戶。後從該車近期處理違章記錄裡調取到信息,最近有一名爲智某某的人給該車處理過違章。經過電話聯繫,得知智某某爲晉HDXXXX黑色豐田牌佳美車上任車主,該車現在轉賣給名爲張某某的河北人。通過張某某戶籍信息的照片與調取監控剪切到事發時駕駛晉HDXXXX黑色豐田佳美的司機,確定事發時駕駛晉HDXXXX黑色豐田佳美轎車的司機爲張某某。

通過智某某提供的電話,我隊民警聯繫到張某某,張某某初時拒不承認該起事故,後經過事故股股長張永華講解法律知識,勸說事情利弊,並得知傷者病情嚴重需要及時配合治療,張某某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最終承認他就是該起逃逸事故駕車逃逸的司機,並於2018年3月10日晚上22時許到繁峙縣交警大隊投案自首。

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辦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