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雲吿陳雪生性騷遭回「用肚子不會懷孕」 獲賠8萬理由曝
2020年立法院審查監察院人事案時爆發衝突,民進黨立委範雲指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用肚子頂撞她,範雲指陳涉及性騷擾並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法官判賠8萬元確定(示意圖,達志影像)
2020年立法院審查監察院人事案時爆發衝突,民進黨立委範雲指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用肚子頂撞她,範雲指陳涉及性騷擾並提起民事訴訟求償,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陳須賠償8萬元,上訴後,北院二審判決駁回,陳雪生須賠8萬元確定。
範雲2020年年7月14日在立法院審查監察院人事案時,遭陳雪生以肚子碰撞背部至少3次,經她向其表示「很噁心、這是性騷擾」等語,陳竟以嘻笑方式迴應「用肚子不會懷孕,不算性騷擾」等不雅且充滿性暗示之言語,使被上訴人感覺被冒犯、不受尊重、羞辱及氣憤。
範雲說, 她公開抗議後,陳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竟又表示「我又不是餓死鬼」,更辱罵她「神經病」、「往自己臉上貼金」等不雅且貶抑她性別、年齡及外表等歧視性言語,傷害及羞辱她人格,請求陳給付8萬元之精神上損害賠償。
陳雪生辯稱,因佔領主席臺時之相互推擠而有肢體接觸在所難免,他並非故意以腹部碰觸範雲背部,亦無性騷擾之意圖,他是因範雲不實指控,憤怒下基於自衛、自辯迴應她,其言詞雖不優雅得體,卻是一般人通俗之用語,並未寓有性或性別之實質內涵。
臺北地方法院二審駁回上訴,認定陳雪生故意以其肚子碰觸範雲背部,而該行爲已構成性騷擾,再其稱「用肚子不會懷孕,不算性騷擾」、「我又不是餓死鬼」等,也構成性騷擾,判賠8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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