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界研討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化立法領域改革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王峰北京報道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從深化立法領域改革,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健全公正執法司法體制機制,完善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機制,加強涉外法治建設等方面,部署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近日,中國政法大學主辦的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座談會在北京舉行。國內法律界、法學界的知名專家學者對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進行認真學習和深入研討。

專家指出,《決定》不僅部署了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諸多改革舉措,同時將法治理念貫徹在全面改革部署之中,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

深化立法領域改革

《決定》對深化立法領域改革進行了部署,提出了完善以憲法爲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託、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等諸多重大改革。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江必新強調,實現黨和國家的重大目標必須要有高質量的法律規範,需要從多個方面進一步深化立法領域改革這個複雜的系統工程,爲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高質量的立法保障。

專家們認爲,要進一步完善立法程序,特別是對法律草案三次審議進行適當分工,強化問題意識和制度建構,確保審議的民主化、實質化和效力化。

此外,要統籌立改廢釋纂,特別是要修改、廢除一些不符合現代化建設需要的法律規範,同時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填補法律漏洞,解決現代化建設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在此基礎上逐步完善法律規範的體系化建設,在條件成熟的時候,適當進行法典化編纂。

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許安標概括了《決定》中關於深化立法領域改革的多個方面的重點任務,包括加強憲法的實施和監督,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改革立法體制機制,改革立法方式方法,以及完善黨內法規,推動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銜接協調。

專家們指出,在立法和政策制定過程中,加強審查,強化法律之間及其與國家政策的協調一致受到高度重視。通過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公平競爭審查、合法性審查等舉措,取得了顯著成效。《決定》進一步提出,完善合憲性審查、備案審查制度,提高立法質量。完善重大決策、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機制。加強政府立法審查。

立法是推進制度建設和體制機制改革,落實改革方案和舉措,明確規範改革路徑的重要途徑和形式。《決定》確立的深化立法領域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具有基礎性作用,需要理論界、實務界深入學習研究,並在工作中予以貫徹落實。

專家們指出,深化立法領域改革,一方面是改革立法自身的環境,另一方面是改革立法作用的領域。值得注意的是,《決定》提出了7個具體的立法項目,包括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金融法、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反跨境腐敗法,修改監督法、監察法,編纂生態環境法典。

加強人權執法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諮詢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姜偉指出,《決定》系統部署的重要舉措和改革任務在許多方面均涉及法治工作,充分體現了法治精神、法治思維、法治方式的鮮明導向。

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景漢朝強調,全面深化法治領域改革,需要在認知國情、把握規律、破解難題、推進實施、總結經驗和提升理論六個方面上下功夫。特殊的國情使得我國會面臨其他國家所沒有的法治難題,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解決我國特殊的法治難題需要進一步深化法治理論,結合法治領域改革中所積累的有益經驗,總結出具有我國特色的符合客觀規律的理論。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卓澤淵表示,法治在新時代的新使命就是爲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具體而言又承載着法治的自身使命、法治的政治使命、法治的改革使命和法治的現代化使命。

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馬懷德指出,《決定》強調,堅持以制度建設爲主線,堅持全面依法治國,體現了制度建設和法治建設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性。《決定》部署了300多項重大改革任務,法治改革任務貫穿各領域各方面。

專家們認爲,《決定》把“堅持正確人權觀,加強人權執法司法保障”單獨成段進行論述部署,要求完善事前審查、事中監督、事後糾正等工作機制,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權利強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的制度,依法查處利用職權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訊逼供等犯罪行爲。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建立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這是健全公正執法司法體制機制的一大亮點,是對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相關改革舉措的進一步深化。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院長劉豔紅從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出發,指出《決定》進一步加強了對公民的人權保障,推動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決定》提出,建立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專家指出,我國刑訴法確立了未成年犯罪記錄封存制度,適用於犯罪時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近年來法學界多次呼籲,把適用於未成年人的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推廣爲適用於所有輕微犯罪的犯罪人,從而推動犯罪治理和人權保障的現代化。

中國政法大學黨委書記胡明表示,要將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到辦學治校的實際行動中,聚焦教育綜合改革、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等重點,全面深化學校改革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