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不盡孝還傷害母親,上海老兩口怒了:3套房子還給我們

爲得到晚年的贍養,

兩位老人將自己

三套動遷房的產權份額

贈與兒子一家三口,

然而房屋過戶後,

兒子不僅沒有盡孝,

還因推倒母親被判處刑事處罰。

老兩口爲此訴至法院,

要求撤銷贈與。

昨天(11月14日),記者從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浦東法院)獲悉,此前,該院審理了這起案件,一審判決撤銷原告對於被告贈與三處房屋產權份額的行爲。二審維持原判。

上海浦東法院介紹,年近90歲的賈老伯和沈老太育有多個子女。2005年8月,他們一套位於浦東新區的私宅拆遷,按政策可取得拆遷安置房四套。老兩口考慮到賈某某是自己唯一的兒子,便商量將三套安置房的產權份額,贈與賈某某一家三口,希望能換來晚年的贍養,賈某某一家表示同意。隨後,按照老人的意思,三套房屋的產權登記在了賈某某及其妻女名下。

然而,產證辦完以後,賈老伯和沈老太不僅沒有迎來期待中的晚年生活,反而依舊要照顧賈某某一家飲食起居。甚至,在兩位老人生病時,賈某某一家也沒拿出一分錢。更過分的是,2022年8月,賈某某還將沈老太推倒在地,造成其受傷,最終因故意傷害而被判處管制。

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間,賈老伯還曾陸陸續續把40餘萬元養老錢交兒媳張某某保管,在要求對方返還時,卻遭到拒絕,老人於是訴至法院。法院生效文書認定,張某某應向賈老伯返還42.2萬餘元。不過,即使在強制執行程序中,兒媳仍沒有返還這些錢款。

爲了拿回自己相應的產權份額,2023年9月,兩位老人再次將兒子一家三口訴至法院。兩位老人認爲,賈某某及其妻女三人未履行贍養義務,並嚴重侵害其權益,導致生活困難、身心受傷,要求撤銷三套房屋產權份額的贈與。

賈某某及其妻女辯稱,自2006年起,自己就一直贍養、照顧父母,對沈老太的身體傷害也並未到達嚴重侵害的程度,且即使賈某某接受贈與的份額被撤銷,其妻女的份額也不應被撤銷。

上海浦東法院經審理後認爲,兩原告系私房被拆遷人,享有涉案三套拆遷安置房屋相應產權份額。然而,兩原告放棄上述產權份額,將三套房屋產權均登記在三被告名下,系兩原告對三被告的贈與,原、被告之間的贈與合同成立。

根據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顯示,被告賈某某曾把原告沈老太推倒致傷,構成刑事犯罪,系嚴重侵害贈與人合法權益的行爲。另根據民事判決書顯示,原告曾起訴被告主張返還錢款,被告方在該案判決生效後至今一年多仍未履行付款義務,難以說明其履行了與接受贈與匹配的扶養義務。

法院表示,兩原告將自己的房產份額贈與三被告,三被告理應更加珍惜,但三被告均未盡到其作爲受贈人應盡的扶養義務,嚴重侵害贈與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兩原告贈與三被告相應安置利益,是基於與其父母子女關係,並不會單獨贈與兒子的妻女。

綜上,上海浦東法院判決撤銷兩原告對於三被告贈與三處房屋產權份額的行爲。

三被告不服提出上訴,二審予以維持原判、駁回上訴。該案現已生效。

來源:澎湃新聞(作者 李菁)

編輯:唐夢葭 周春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