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鄰砍死鄰居夫妻聲請交保 法官認有逃亡滅證之虞!予以駁回

砍死鄰居羅姓夫妻的兇嫌吳龍滿向法院 請停止羈押被駁回。(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高雄傳真)

男子吳龍滿去年9月認爲樓上鄰居聲響太吵,衝到樓上在2名稚子面前,冷血砍死鄰居羅姓夫妻,震驚社會,今年1月高雄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求處死刑。吳龍滿近日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官認定他犯罪嫌疑重大,考量他行兇後換裝逃逸、隱匿、湮滅證物,有事實足認他有逃亡、滅證之虞,仍有羈押之必要,駁回其聲請。

此案發生在2023年9月15日上午7點多,吳龍滿疑指控樓上羅姓鄰居發出聲響太吵,令他難以入眠,持刀上樓理論,看見羅妻在客廳準備帶2名孩子上學,他竟持刀猛力砍刺羅妻5刀,導致她當場死亡。吳男再闖入主臥室,砍殺躺臥牀上的羅姓男子,羅男胸、肩等處砍8刀,傷重當場死亡,羅家2稚子目睹父母被砍死,驚慌向大樓管理員求救。

64歲的吳男殺人後逃逸、變裝,被遭警方逮捕時,曾口頭坦承犯行,但在警方偵訊後均行使緘默權,也未曾向被害人家屬表達歉意。他被捕後被聲請羈押獲准至今。

今年1月12日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檢察官認爲吳男殺人手段兇殘、泯滅人性、惡性重大,依殺人罪起訴,同時建請法院量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否認犯罪的吳龍滿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理由是已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也無逃亡或有逃亡之虞的事證,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法官駁回聲請的理由指出,吳龍滿在犯案後有逃亡事實,他騎車離開現場過程中,丟棄所穿着衣物,有事實認有湮滅證據之虞,且全案將進入審理程序,後續仍有調查證據之可能,這件殺人犯行,對社會治安危害重大,權衡他所涉犯罪對社會的危害性、國家刑事司法權的行使,爲確保後續審判順利進行,被告仍有羈押的必要性,因此駁回其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