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鄰半夜丟硬幣吵人 男上門理論反遭戳眼判決出爐
男子戳傷鄰居眼睛,士院判決出爐。(本報資料照片)
住士林區某社區的李姓男子,認爲樓上林姓住戶半夜時用硬幣丟地版,忍不住的李要求對方小聲時,林先是飆罵三字經,後來更用手戳李的眼睛,士林地院審理認爲林未理性溝通,反而出手傷人,否認犯行並未與被害人和解,依傷害罪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李男住士林某社區大樓2樓,林男則於2021年8月入住3樓,李男指控,林經常在半夜、清晨發出各種噪音,例如將硬幣丟向地板,在寂靜無人的深夜格外刺耳,他與女友經常都被騷擾、吵醒,導致身心受創。
2021年11月某日凌晨6時,李向林表明經常被噪音騷擾,希望林不要那麼吵,會影響他們的睡眠,但林聽後反罵李三字經,接着靠近李,以右手戳向他的眼睛,李受痛反擊,雙方拉扯成一團,最後不歡而散。
李事後驗傷並向林提告,但林男聲稱自己並未動手,李是自導自演傷害來告他,但李的女友證稱,林當時先行動手,且用手戳男友眼睛,是她看到男友眼珠「有一道凹痕」,嚇得要他趕快去看醫生,李經醫師診斷後,包括左眼結膜及角膜損傷、左側眼角膜表皮破損。
士院審酌林與鄰居爭執,不思以理性方式解決,反而貿然動手戳傷對方眼睛,且始終否認犯行,也未與被害人和解,犯後態度不佳,判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