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污染水質、損害生態就要嚴肅問責、嚴懲不貸

滁河水質污染事件,原因並不複雜,卻因處置過程拖延拖沓,造成嚴重後果。這一事件本可避免,但一些幹部心存僥倖、亂作爲,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更因個別幹部“喝茅臺也能喝死人不需毒性分析”等歪論引發熱議,淪爲笑柄。這是近期輿論關注的三個方面,也是值得深入思考的切入點。

安徽省委召開專題會議,指出“這是一起重大的生態環境損害事件,後果十分嚴重,性質十分惡劣”,並對污染治理和追責問責工作作出部署。目前,全椒縣委主要負責同志已被免職,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調查。這是對輿論關注的有力迴應,使滁河水質污染事件的處置回到正確的軌道。這也再一次告訴我們,對污染水質、損害生態就要嚴肅問責、嚴懲不貸。

長江是中華民族的母親河,築牢生態屏障,守護好這一江清水,是使命,更是責任。滁河位於江淮之間,系長江下游左岸一級支流,在南京市六合區入長江。“共抓大保護”,不僅要體現在全流域,也要體現在發展全過程,絕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輕心。

據報道,5月7日有關公司原料倉庫發生火災後,全椒縣只是將部分外泄污染物集中收集存放處理。其後11日的降雨致使尚未清理的殘留在溝渠和管網中的污水經花園水庫進入襄河,22日盲目決策安排駟馬山管理處從長江提水、並將襄河口閘開閘放水,致使滁河部分河段水體渾濁、黑臭、溶解氧下降、魚蝦大量死亡。這充分表明,最初對污染物的處置,不是完全不能,而是不完全作爲;其後對污染水的處置,不是對污染的危害性不知,而是想矇混過關。

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基層治理現代化,歸根到底是要把“國之大者”“人民至上”等理念認識,轉化爲“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意識和自覺行動,轉化爲對黨和人民極端負責的有效擔當作爲。這起事件,無論是前期的處置不力,還是後來的遮遮掩掩,抑或是面對媒體的信口開河,都從一個側面深刻表明,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和水平,任重道遠,仍需久久爲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