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繳居民醫保的“懲罰”來了?重新參保仍有可能一分錢報銷不了

看到有網友發佈視頻並分析說,斷繳居民醫保後再重新參保,仍有可能一分錢也報銷不了。

這位網友就斷橋居民醫保後重新參保可能面臨的一系列懲罰措施,將自己的分析一共羅列爲四條:

第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規定,在二零二五年起對未在居民醫保集中參保期內參保或未連續參保的人員設置參保後固定待遇等待期。

而這個等待期一般分爲三個月,這就意味着如果居民醫保斷交後重新參保,從參保之日起需要等待三個月才能享受醫保報銷待遇。所以對於。未連續參保的人員每多段保一年,原則上在固定待遇等待其基礎上將增加變動待遇等待期一個月。但參保人員可通過繳費修復變動待遇等待期每多繳納一年可減少一個月變動待遇等待期。

而在等待期內的醫療費用將無法報銷,即使參加了醫保也無法獲得任何報銷款。

第二、降低。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自二零二五年起,對斷保人員在參保的將降低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具體政策標準將由各省份根據醫保基金承受能力的實際情況來確定。

第三、斷保後重新參保,連續參保年數將重新計算,這會影響醫保待遇的享受。

因爲在有一些城市就有規定醫保繳納時間越久報銷額度則越高,因此斷保後再參保可能會造成報銷額度減少。

第四、建議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按時足額繳納醫保費用,從而保持醫保的連續性。已經擔保的人員也應儘快繳納醫保費用。並及時主動去了解當地具體的補交政策和待遇恢復情況。

這位網友在視頻的最後說,因此保持醫保的連續性,對於保障個人醫療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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