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肇逃再撞2機車釀2死1傷 嫌犯唉「又要進去了」

中市劉男(中)2023年1月15日吸食安非他命後晚間開車出門,先追撞1輛自小客車後逃逸,行經東光園路及振興路口連撞2輛機車,造成2死1傷慘劇。一審依公共危險致死等罪判刑12年,二審20日判決駁回,仍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中市劉男已有4次酒駕紀錄,去年1月15日吸食安非他命後開車出門,追撞1輛自小客車後肇事逃逸,一路連闖紅燈、逆向行駛,行經東光園路及振興路口連撞倒2輛機車,造成葉姓男騎士及連姓姐妹2死1傷慘劇,一審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依公共危險致死等罪判12年,經上訴二審,臺中高分院20日判決駁回,仍可上訴。

此案爲臺中第一件國民法官案上訴二審判決案件,臺中地院依公共危險致死罪判刑10年、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罪判刑3年,應執行刑爲12年。案經檢方及劉提起上訴,臺中高分院20日宣判。

劉男不但有4次酒駕紀錄,2017年12月就被監理站吊銷駕照,他去年1月14日晚間在家吸食安非他命,到隔天晚間7時許開車出門,行經復興路四段及立德街口時,追撞停紅燈的遊男自小客車,雖遊未受傷,但劉擔心無照遭逮,肇事逃逸。

劉一路連闖9處紅燈,逆向、未開大燈危險行駛,晚間7時26分行經東光園路與振興路交叉路口,再度闖紅燈連續衝撞2輛機車,導致機車駕駛葉男及連姓妹妹身亡,連姐則多處骨折及挫傷。

劉闖下大禍、棄車逃逸,警方在案發3小時後逮到人,他連連說「對不起」,還哀嘆「又要進去(入獄)了!」。檢方偵結,依公共危險致死等罪嫌起訴。

二審審酌劉已遭吊銷執照,不應駕車行駛,卻在施用毒品後無法安全駕駛時,夜間行駛於人車頻繁路段,沿途逆向、闖紅燈,致使道路路權功能蕩然無存,並造成重大傷亡,事後又肇逃,雖坦承犯行,但未與害人及家屬和解,依累犯規定加重其刑。

二審以原審經國民法官與法官過半數意見評決,認事用法、量刑無輕重失據或偏執不當,應予以尊重,上訴無理由,判決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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