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總隊長被爆性騷就請辭挨批包庇 環境部迴應了

立法委員陳椒華先前指控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總隊長李健育是性騷慣犯,陳椒華今再度開記者會,指控性騷調查報告未出,李建育竟在10月請辭消失,離職後不配合約談,質疑環境部包庇。(蔡雯如攝)

立法委員陳椒華先前指控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總隊長李健育是性騷慣犯,前環保署長張子敬更涉嫌包庇吃案,陳椒華今再度開記者會,指控性騷調查報告未出,李建育竟在10月請辭消失,離職後不配合約談,調查如何進行,質疑環境部包庇,她將行文行政院,不排除與閣揆陳建仁討論此案。

陳椒華7月指控,李健育在張子敬的包庇下,近年持續造成署內外多名女性受害,而張子敬未負起機關首長鬚依法處理、糾正及補救之責,譴責張子敬嚴重失職,李健育事後遭調離主管職 ,環境部也稱已啓動調查。

不過,陳椒華今指出,環境部啓動調查至今超過3個月,調查結果仍未出爐,李健育卻已在10月離職,規避性騷案行政調查,甚至不配合約談,這樣行政調查是否辦不下去?請環境部先提供目前調查進度,究竟調查了多少個受害者?若李故意離職不配合調查,該如何處理?

另外,陳椒華爆料,李健育除了性騷,還涉及刑責的性侵強暴,但環境部似乎包庇未依法處理,依據公務員服務法規定,長官知情而不依法處置者,應受懲戒或懲處,張子敬應依法接受懲戒及懲處。

陳椒華質疑,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公務員服務法對離職的加害者和違法者不具約束力,呼籲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和勞動部要拿出對策,況且李離職後,未來只要有機關願意任用,仍能迴歸公務體系,領取退休俸,完全違反公平正義,應使其失去公務員資格。

對此,環境部迴應,李不是離職,而是辭職,依據公務員保障法需在1個月內準駁,這是憲法保障權利,雖有考量辭職對外界的觀感,但在限期內調查報告仍未完成,時效到將視同辭職。

至於性平會調查爲何如此緩慢,環境部表示,確實程序比實體重要,每個程序都必須完成,不管是行爲人、被行爲人、相關人等,都有請對方提出事證,花費時間很多,更牽扯廣大,不過,近期內將調查完畢,對外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