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元經營權之爭衍生案外案 華新麗華負責人焦佑倫涉內線交易

華新麗華股東委託律師張志全(圖)13日下午到臺北地檢署控告華新麗華負責人焦佑倫。(陳志賢攝)

東元經營權之爭,東元爲牽制寶佳集團入主,與華新麗華換股策略聯盟,華新麗華的任姓股東質疑華新麗華負責人焦佑倫,趁兩家公司換股機會買進東元股票,涉嫌內線交易,並有財務文件不實等弊情,13日委託律師張志全到臺北地檢署控告焦佑倫涉嫌違反《證交法》等罪。

東元經營權之爭愈演愈烈,東元戴姓股東質疑東元與華新麗華換股比率不公平,12日纔到臺北地檢署控告東元董事長邱純枝等人違反《證交法》。結果今天換成華新麗華的股東認爲負責人焦佑倫涉弊,對負責人提告。

任姓股東控稱,焦佑倫涉嫌在東元電機與華新麗華公司去年商議股份交換策略合作事項時,利用與投資大衆資訊之不對等,憑藉因職務上知悉之重大消息,以華新公司名義在股票市場買進東元股票,已涉及不法,因此今提告,盼檢察機關儘速查明,保障投資大衆權益。

任男控稱,華新麗華去年年報上相關資訊,其中有關洽請原主辦承銷商就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收購或分割事項對發行人財務、業務及股東權益之影響出具評估意見部分,與去年年報完成時間不符。

任男指控華新麗華負責人焦佑倫涉有財務文件不實登載,致華新麗華公司去年年報虛僞不實,損害主管機關對於華新公司營業、交易、財務報告管理稽覈之正確性,嚴重影響華新公司股東、市場投資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