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下月起實施!秦皇島家有電動車的趕緊看!

(原標題:定了!下月起實施!秦皇島家有電動車的趕緊看!)

秦皇島人注意!

樓內停放電動車

罰款500-10000元!

8月1日實施!

近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公佈了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其中提到:

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等地停放電動車或充電,拒不改正的個人,最高可處以1000元罰款。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

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

經營性單位和個人

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

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在高層民用建築內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未履行動火審批手續、進行公告,或者未落實消防現場監護措施的;

(二)高層民用建築設置戶外廣告牌、外裝飾妨礙防煙排煙、逃生和滅火救援,或者改變、破壞建築立面防火結構的;

(三)未設置外牆外保溫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標識,或者未及時修復破損、開裂和脫落的外牆外保溫系統的;

(四)未按照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備相應條件人員值班的;

(五)未按照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等消防組織的;

(六)因維修等需要停用建築消防設施未進行公告、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落實防範措施的;

(七)

在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爲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

關於電動車自燃

引發的火災問題數不勝數

私拉電線,電動車充電起火

私自從房屋內

拉出插線板電瓶車充電

還多次發生了閃爆

過失起火,車主拘留十二日

李某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2日。

一起來看看!

“如發現有人推電動自行車或拎電池電梯,請第一時間勸阻。”消防部門提醒市民,最好在白天戶外爲電動自行車充電,同時要有人看管。

千萬別在走廊、樓梯間、室內或者倉庫等地給電動自行車充電。

爲了大家生命財產安全

一定不要把電動車或蓄電池

帶入電梯或停在樓道、樓梯間充電!

如何預防電動車火災

再次鄭重提醒!

爲了大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一定不要把電動車或者電池

帶入電梯或停在樓道、樓梯間!

切記!

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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