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客族的遺產 如何不讓兄弟姊妹繼承?專家教戰5招無後患
做好財產繼承分配很重要。(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臺灣人口自然增加依舊負成長,呈現「生不如死」的情況,決定不生小孩要當「頂客族」的人越來越多,周念暉律師撰文分享,如果頂客族沒有小孩,父母也過世,只想把遺產給配偶,不想讓兄弟姊妹繼承的話,有以下5招合法對抗特留分。
周念暉律師表示,「特留分」是指法律特別保障繼承人可以繼承的「最低限度」,意即不論遺產怎麼樣分配,只要是合法的繼承人,都可以繼承到一定的比例,即便遺產已經都移轉登記,也可以主張特留分來討回。
在繼承法上特留分的規定這麼強大,那不想讓手足繼承的話該怎麼辦?周念暉律師分享以下5招:
一、剝奪繼承人的繼承權
民法中規定了「掃地出門條款」,可以讓財產權人直接「剝奪」特地繼承人的繼承權。沒有了繼承權,當然也就沒有特留分可言。
二、配偶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實務上常見被繼承人的配偶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優先獲得一部分財產,間接「減少」被繼承人遺產的價值。
三、生前贈與
被繼承人在世時,可以透過贈與契約,直接將財產交付給受贈人,生前贈與的優點是完全不受親屬關係限制,且確保受贈人如實取得財產,不會事後因繼承糾紛遭到侵奪。
四、契約信託
顧名思義,就是以契約成立信託關係。
五、人壽保險
被繼承人可以把想分配的財產都用來購買人壽保單,列自己爲被保險人,再指定原本的繼承人/受遺贈人爲保單受益人,在未來領取保險理賠給付時,此筆保險金並不屬於「遺產」,其他繼承人無法分配。
值得關注的是,民法上繼承人的四個順序分別是,子女或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只要有前順位的繼承人,後順位的人就沒有繼承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