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手工補息”掀開對公存款潛規則,國有大行更爲常見,倡議發佈後仍違規定價行爲評估可一票否決

財聯社4月12日訊(記者 郭子碩)一紙倡議,打破了存款市場的平靜。在存款利率持續走低的背景下,銀行逆勢“手工補息”、“高息攬儲”的現象,不僅引發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的憂慮,也讓“灰色操作”成爲各方市場關注的焦點。

財聯社記者獲悉,近日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下發了《關於禁止通過手工補息高息攬儲 維護存款市場競爭秩序的倡議》(下稱《倡議》),明確指出部分銀行通過手工補息等方式,變相突破存款利率授權上限,直接削弱了存款利率市場化調整機制效果,也嚴重擾亂了市場競爭秩序。

所謂手工補息,也就是“補充計息”,指存款計付利息過程中因特殊性、差異性計息需求,在系統無法自動完成結息的前提下,採用專用補充計息交易進行手工計息處理。一般來看,手工補息是對業務操作失誤的勘誤環節。

有華北地區某農商行人士告訴財聯社記者:“(手工補息)一般發生在對公業務,零售相對較少。在對公客戶裡,民營企業數量多,市級央企規模大。舉個例子,通過手工補息,正常存款利率是1.15%,一些企業的補息能給到2.25%,足足高出一個百分點。”

藏在抽屜協議的“手工補息”

據多名業內人士透露,雖然中小銀行存在手工補息現象,但綜合來看,手工補息這一操作在國有大行中更爲常見。有華南區國有大行人士表示:“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後,國有大行要發揮示範作用,存款利率一般都比較低。存款利率在市場上不具備競爭力,而存款規模的考覈標準又沒有下降,就出現這種(手工補息)現象。”

有業內人士透露,雙方表面上有合規的協定存款協議,但私下會籤“抽屜協議”,以補足事先約定的利率。綜合來看,《倡議》對於對公存款影響比較大,比如協定存款這類活期存款。

爲了完成存款規模指標補息,那補息的資金由誰來出?上述農商行人士補充:“補息的這塊費用是部門貼錢,有可能是劃到營銷費用一欄。”也有業內人士表示,部分銀行分支行會拿出一部分業務費補息。

存量補息承諾不得兌現,4月底前需完成整改

《倡議》也提出兩點,一是明確手工補息的性質,完善內控機制。二是嚴肅定價授權管理,規範利息支付。

在內控上,《倡議》明確,銀行應對手工補息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明確審批要件和流程,上收審批權限至一級分行或更高層級。堅決壓實業務條線、風險控制、營運及賬簿管理等部門責任,對倡議發佈後仍違規補息的責任人員予以嚴肅處理。

此外,《倡議》還強調,銀行應嚴格規範自上而下的存款利率授權管理,確保利率定價、利息支付、覈算統計等工作合規有序,將手工補息納入監測管理範圍,完善系統建設,確保補息可追溯至相應單筆業務。嚴禁通過事前承諾、到期手工補付息等方式,變相突破存款利率授權要求或自律上限。

至於此前違規作出的補息承諾,《倡議》明確,即日起,在付息日一律不得支付。即日起銀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戶承諾或支付突破存款利率授權上限的補息。銀行應立即開展自查,並於2024年4月底前完成整改。

《倡議》要求,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存款業務內部管理,完善存款業務內控機制。利率自律機制在中國人民銀行指導下,將違規手工補息納入定價行爲評估。對倡議發佈後,仍通過手工補息高息攬儲的違規行爲,在定價行爲評估中予以扣分,直至一票否決,並在利率自律機制成員中進行點名通報。

據2023年9月發佈的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成員機構名單顯示,有15家金融機構爲核心成員,1571家金融機構爲基礎成員,469家金融機構爲觀察成員,共計2055家金融機構。

監管加強對存款監管

LPR持續下行背景下,商業銀行的負債成本相對剛性。2023年四季度我國商業銀行總體淨息差水平爲 1.69%,已連續 4 個季度低於1.8%的警戒線,行業息差壓力嚴峻。而變相高息攬儲對商業銀行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在此之前,監管機構也在持續引導金融機構維護正常存款市場競爭秩序。上一年12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門監管分局、央行江門市分行在《關於進一步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吸收對公存款行爲的通知》(下稱《通知》)中,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完善並嚴格執行對公存款業務管理機制,特別是內部授權、定價管理、計息結息等機制,自覺維護存款利率自律機制,嚴禁超權限手工計息及補息(業務差錯衝正除外)。

《通知》還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嚴格執行存款利率和計結息管理及規範吸收存款行爲等有關規定,不得采取違規返利吸存、通過第三方中介吸存、延遲支付吸存、以貸轉存吸存、提前支取靠檔計息等違規手段吸收和虛增存款。通過互聯網吸收存款的,應當遵守相關監管規定。

需要關注的是,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也是監管處罰的重點。比如,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台州監管分局4月7日公示,由於台州銀行以及相關負責人存在通過不正當方式吸收存款等九項違法違規行爲,台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被處以罰款385萬元,相關負責人被處以警告。

同日,浙江溫嶺聯合村鎮銀行也被公示,由於“貸款管理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用作固定資產投資;貸款管理不到位,對公信貸資金挪用作承兌匯票保證金;通過不正當方式吸收存款”的違規事由,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台州監管分局罰款160萬元。

而上一年12月,浙商銀行上海分行由於採用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罰沒超1734萬元,彼時有13名責任人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