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臂墜中捷釀16死傷 2工人認罪
2023年5月10日中午,臺中捷運綠線發生捷運車廂撞上興富發建案吊臂墜落軌道事故,造成1死15傷慘劇。(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5月10日興富發「文心愛悅」建案吊臂墜落臺中捷運軌道,列車撞上吊臂釀1死15傷慘劇。臺中地檢署今年8月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許、李2名塔吊作業工人,臺中地院9日開庭審理,2名工人當庭認罪,但質疑事故塔吊已使用20年,是否因此「機械故障」無法承受「微調」釀禍,2人律師也要求給予緩刑。
去年5月10日中午,興富發建案「文心愛悅」工地塔吊吊臂自31樓墜落,卡在中捷綠線軌道,捷運反應不及迎面撞上,造成靜宜大學助理教授林淑雅被拋出車廂慘死,另15人受傷。
檢警調查,該建案由齊裕營造承攬,塔吊工程則由宇球公司承攬後委由嘉謜工程負責指揮,50歲許姓工人擔任塔吊拆除工程指揮手,而51歲呂姓工人則擔任機械操作員,過程中起重機伸臂被鐵製扳手卡住,兩人未依標準作業規範造成吊臂墜落。
中檢偵辦1年3個多月,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許、呂2人,其餘興富發建設、齊裕營造等公司及涉案人均獲不起訴;臺中地院9日開庭審理,許、呂由律師陪同出庭,林淑雅胞弟及在該事件受傷的外籍乘客柯林也出庭。
許、呂當庭認罪,許表示,涉案塔吊已使用20年,不排除有結構或機械故障問題,導致無法承受「微調」拉力。呂則表示,他患有閃光,太陽刺眼無法目視吊掛物,全程聽從指示操作。
2人律師說,2人都沒有前科,除與乘客柯林因賠償金無共識,其餘均已和解,請求法官給予緩刑。林淑雅胞弟認爲,該工安事故造成嚴重傷亡,不應緩刑;柯林則說,該意外造成他永久性視力減損,請法官依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