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拍攝工作者將納責任制
勞動部預告勞基法第84條之一新增覈定工作者,「市場徵信業僱用之不動產估價助理人員」以及「電影片製作業拍攝現場工作之人員」都將納入責任制。
勞動部指出,不動產估價助理人員工作爲協助不動產估價師從事土地、建物及其權利的估價業務,須具備一定專業知識且承擔相當責任,助理工作內容包括現場勘查、蒐集資料、出席會議、彙整分析及撰寫估價報告等作業,工作案件具有一定的時效性,常需配合客戶或主管機關,有時無法盡依預定時間完成,經勞動基準諮詢會議討論後,勞資雙方都認爲有其必要性,預估影響人數爲241人。
電影片製作業拍攝現場工作之人員的部分則包括集合導演、製片、攝影、美術、燈光、錄音、造型、化妝、動作、場務、場記等專業人員的特殊勞動樣態,拍攝現場工作特性包括協調各類人員可工作的共同時間、外景天候因素,並須考量劇本連景、劇情需要進行連貫性拍攝。
勞動部認爲,這類工作因具有連續作業及工作期間集中之特性,爲配合劇情協調各類人員從事拍攝作業,該等人員之出勤時間實難盡符預期,因此將納入責任制,預估影響人數約4,000人。
另外,經濟部日前也提案,讓包括李長榮化工在內等八家石化公司輪班人員在因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及勞僱協商調整班次期間這兩種例外情況下,輪班間隔能從11小時縮短至8小時,勞動部經勞動基準諮詢會討論後也預告鬆綁,預估影響1,13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