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音黑幫」武士刀砍運將!抓進拘留室還狂砸 囂張嗆:故意的

▲北市士林區張姓男子僅穿內褲手持武士刀搭計程車遭拒,竟憤而砍傷司機下背。(資料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北市士林區張姓男子因時常半夜放電音開趴,打開霓虹燈,嚴重擾亂鄰里安寧被戲稱爲「電音黑幫」。脫序的他,日前穿內褲持武士刀欲搭計程車,因遭拒載竟憤而刺傷詹姓司機下背,被逮捕收押後,他情緒失控,將地檢署拘留室垃圾桶朝牆壁丟躑,致其破裂不堪使用。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傷害等罪起訴。

起訴指出,今年6月23日上午7時許,張男持武士刀於天母東路68號前,欲搭乘排班計程車,他自行開了排班第2輛車後座車門,一上車就以臺語說「我不是要殺你」,詹姓司機嚇壞表示拒載,張惱羞從後座先刺破酒精瓶,再持刀刺到詹男下背部,導致其受有1X0.5公分傷害。

張傷人下車後,再手持武士刀想搭乘陳姓司機的排班車,陳見狀立刻上車將車門上鎖,張因爲無法開啓車門,持刀朝車身後車廂鈑金刺1下。警方獲報後抵達現場,依現行犯將人逮捕。

▲張男持俗稱短武士刀的「脇差」砍殺司機遭警方逮捕移送。(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張男因涉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遭收押,地檢署法警將他帶回拘留室等待送去看守所羈押,孰料他因無法交保,心生不滿,把拘留室垃圾桶拿起朝牆壁丟、持保溫水桶朝垃圾桶丟躑多次及多次踩踏,暴走的張,還將鐵架櫃、藍色塑膠長椅朝地板丟躑,導致椅子毀損。

偵查時,張男坦承犯行,也坦白是故意毀損拘留室物品,檢方依傷害、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至於告訴意旨認他涉嫌殺人未遂及恐嚇公衆罪,檢方認,張男當時並無殺人故意,僅使司機受傷,難以構成殺人未遂罪。若他有殺人意圖,理應持續攻擊,而非僅刺傷一刀後就下車;此外,他的行爲並未通知或影響公衆,未造成公衆安全的危險,因此不構成恐嚇公衆罪,不另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