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詐欺案創新高! 監察院促政院改善缺失

監院認政院打詐成效待改進。圖爲調查局日前舉辦「偵辦重大電信詐欺案件暨臺美合作破獲跨境機房成果記者會」,行政院長卓榮泰(前排右二)到場。(調查局提供)

監察院調查政府打詐發現,去年電信網路詐欺案仍突破2萬件,創歷史新高,國內尚有門號核配浮濫、數位平臺治理制度亟待建立、人頭帳戶待有效控管等問題,促請行政院確實評估改善相關缺失。(報系資料照片)

社會大衆近年常批評電信網路詐欺防治不力,監察院啓動「政府防制電信網路詐欺之對策與檢討」通案性案件調查研究,監委指出,政府雖陸續制定「打詐綱領1.0」及「打詐綱領1.5」,但去年電信網路詐欺案仍突破2萬件,創歷史新高,國內尚有門號核配浮濫、數位平臺治理制度亟待建立、人頭帳戶待有效控管等問題,促請行政院確實評估改善相關缺失。

監委指出,行政院雖已動員16個部會推動識詐措施,去年觸及人數已達3億3000萬人次,然均「以量取勝」,長期高強度且重複之宣導有邊際效用遞減之虞,難以具體衡量效益,因詐騙技術不斷推陳出新,影響範圍擴及全民,建議政府在識詐策略方面宜導入「公私協力」及「循證治理」概念。

另外,政府防堵境外來電雖略具成效,但嫌犯可向電信公司申辦逾30萬筆門號狀況,顯示電信門號KYC管理仍有疏漏,雖政府已發佈施行「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但成效仍待觀察,建議111政府專屬簡訊碼的覆蓋率、黑莓卡風險應持續強化控管。

針對詐騙訊息在社羣網站和通訊軟體氾濫,綠色通道等下架措施量能微不足道、緩不濟急,常於下架後又立即上架。監察院指出,資安院有提出AI協助快速辨識詐騙廣告技術,每月可處理50萬筆,值得政府評估,且歐盟、英國已陸續強化數位治理,但我國數位平臺僅以特定議題分散式立法方式進行治理,有欠周延。

監委建議,政府在平臺治理須考量國情進行縝密規畫,以公開透明方式,積極與國人溝通,制定相關治理法制,並在平臺治理機制尚未完備前,建立公正、透明、定期之評鑑機制。

監委認爲,第三方支付所使用之虛擬帳號,因審覈較寬鬆已成爲詐騙工具;人頭帳戶及警示帳戶數量未能有效降低,將成爲整體政府打詐最薄弱的一環,雖政府已陸續修訂並強化管理虛擬幣,但成效仍待檢視,應積極分析執行成效,滾動檢討。

監委強調,我國國際處境艱困,國際合作面臨許多困難,雖政府在外交艱困情形下仍努力簽訂司法互助協議、深化交流及增派常駐或臨時聯絡官等,但仍應突破外交困境,透過各種管道打擊詐欺集團利用國際隔閡所製造之偵查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