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新聞媒體還是第四權嗎
(圖/本報系資料照)
筆者在大學教授媒體素養課程,課堂上必會談起新聞媒體作爲「第四權」和「看門狗」的角色,闡述新聞媒體在自由民主社會中肩負着監督政府施政、防止政府濫用權力的重要任務,同時亦具有監視環境、偵察問題,提醒社會大衆注意的守望社會功能。然而,近年來,每逢談起新聞媒體的前述功能,再對照當前臺灣新聞媒體的作爲,我常感慨新聞媒體環境惡劣變化,並提醒學生去仔細觀察與思考,臺灣新聞媒體還是第四權嗎?
自蔡英文政府執政以來,稍具媒體素養的民衆多能明顯感受到,至今仍爲社會主流的電視新聞媒體,其批判政府的力道每況愈下,而且報導社會反政府施政的「異議」訊息量亦大幅減少。過去這些年已有太多事證顯示,位於新聞黃金區段的有線電視新聞臺,集體不報導一些涉及重要社會議題且參與人數衆多的集會遊行訊息。例如近期呂秀蓮前副總統發起的「愛和平、保臺灣」訴求反戰的遊行、「全國警察920請願」遊行、蘇澳漁民與釣魚臺教育協會發起的「爲生存護漁權」赴日臺交流協會之抗議活動等,竟不見任何一家電視新聞臺報導,民衆若非瀏覽網路報媒的影音報導或觀看被NCC關臺而轉戰網路的中天新聞臺,大概不會知道還有這些重要新聞。
新聞媒體的天職乃是傳遞資訊、反映真實和促進社會各羣體思想觀點的交流。作爲形塑公共輿論和健全民主政治的重要機制,新聞媒體固然享有憲法高度保障的新聞自由權,但亦有責任去維護公民的表意自由與言論自由權利,讓有話想說的人有機會經由大衆媒介對公共發聲,並且要善待不同觀點的發言者。
蓋維持一個自由社會的活力,公共討論必不可缺,而表意自由則是展開公衆充分溝通討論的一項必要條件。如果人民意見表達和傳播途徑受到不合理地阻礙,那麼公共討論的力度、深度與廣度將會受限,不利於多元民主社會之運作與發展。
不過,表意自由不是毫無界線的。面對海量且形形色色的意見訊息,新聞媒體並非來者不拒、照單全播。基於公共責任和媒體問責,新聞媒體必須就訊息進行篩選,選擇可促進社會多元意見交流,而非說三道四、增加社會混亂的訊息,顧好訊息質量,扮演好稱職的守門人角色。
從保衛自由民主的社會與政治體制角度來看,守門人應是越多越好,且應分散在不同地點,監視目光朝向四面八方纔對。然而,弔詭的是,自從龍頭中天新聞臺被政府強制下架後,各家有線電視新聞臺的新聞報導題材相近、內容同質性高,尤其在政治新聞處理上更是默契十足的一致「友朝批野」、「親美抗中」、「挺烏貶俄」。電視新聞一言堂的現象彷彿回到戒嚴時期的老三臺時代,看不出差異性。
這股新聞臺同仇敵愾的表現,在民主國家實屬罕見。吾人推究其原因,約有三點:一、市場導向:電視臺迎合閱聽衆口味、看市場風向做新聞。二、網媒、外電導向:電視臺記者人力和新聞專業度不足,與其自制新聞,不如看抄外電和網路新聞,方便又快速。三、NCC導向:今日NCC挾申設、換照、評鑑、移頻和裁處的權力要脅新聞業者,中天新聞臺不予換照案已造成電視新聞業界寒蟬效應,如今電視新聞臺豈敢違反上意、製播批判政府的新聞?
看着臺灣電視新聞媒體自甘墮落,其信任度與影響力一落千丈,筆者已不對這式微的第四權有過多的期待,反到是對興起的網路媒體寄予厚望,期盼第五權能早日實現監督政府的理想。
(作者爲國立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