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明調漲!房東喊價「1度7.7元」 立委促租屋電價透明

4月起電價調漲,內政部祭出誘因,分租套房裝設智慧電錶電價可凍漲。(本報資料照)

4月起電價調漲,內政部祭出誘因,分租套房裝設智慧電錶電價可凍漲。立法委員何志偉、郭國文、崔媽媽基金會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質疑房東須同意裝設智慧電錶,揭露自己當包租公、包租婆,政策恐「看得到、吃不到」,要求臺電主動裝置智慧電錶,並讓房客查詢用電資訊,內政部也應修改收取電費上限。

立委何志偉、郭國文、崔媽媽基金會今天上午共同召開「合理透明的電價是基本人權」記者會。(楊亞璇攝)

何志偉、郭國文、崔媽媽基金會今天上午共同召開「合理透明的電價是基本人權」記者會。臺電爲降低電價調漲對租屋族羣的衝擊,特別公告建議「分租套房類型的用戶,向臺電申請裝設免費智慧電錶,並接受臺電節能輔導者,即使每月用電超過700或1000度,本次電價可不調漲。」

何志偉實測發現,現場申請須具備租賃契約、房東同意書,以及現場會勘。假如房東不同意,租客需自行填寫切結書,未來相關法律責任房客自負,與臺電無關,若房東不願意,就沒有辦法裝設智慧電錶,呼籲臺電應該主動裝置,而非爲難房客。

郭國文表示,智慧電錶安裝碰到許多問題,房東必須同意裝設智慧電錶,房東還要揭露自己當包租公、包租婆,政策美意恐怕會因爲「租屋黑市」而造成租屋族「看得到、吃不到」。

根據主計總處2020年家戶租用統計,普通住戶共有800.9萬戶,住宅租用率爲10.9%,推算有逾87萬戶爲租戶,再對照每戶平均人口數2.8人,推估租屋人口數有逾245萬人,意味全臺約有8分之1人口都有租賃需求。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表示,從臺電公佈電價後,基金會就發現在網路上許多討論甚至喊價,從1度電6元到7元、7.7元,都有許多案例,尤其是分租套雅房,用電匯總之後很容易跳級。

呂秉怡說,居住分租套雅房的族羣又是社會上較爲脆弱的一羣,多是學生、年輕人、弱勢家庭,應是政府優先關懷對象,上週某國營事業的員工來詢問崔媽媽,他們派駐外地,事實上只是2元,結果房東收了5元,連基層公務人員都會碰到這樣的狀況,何況是其他一般民衆?

呂秉怡則質疑,用電資訊不透明,目前必須使用「電號」與「用電戶名」才能在網路上查詢電費使用情況,但就房客而言,這2個資料的取得皆十分困難。郭國文認爲,房東可以查,房客不能查,權利義務不對等。

另外,何志偉指出,現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6點僅規定,收取電費「不得超過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定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之每度金額」,此規定反而變相默許將電費每度計價訂定在臺電電價當月的最高級距,不肖房東「把天花板當地板」,中間就產生價差。

何志偉認爲,自2022年7月開始,電費帳單上「其他資訊」欄,已直接計算顯示出「當期每度平均單價」,故內政部應儘速修改已不合時宜的法規,限定收取電費不得超過臺電所收取該戶當期每度「平均單價」。

臺電表示,民衆用電資訊絕對是公開透明,這次700度以下不調漲,700度以上漲3%,但因爲租屋族是分別很多戶集會起來使用,若是住戶申請換智慧電錶,電價就凍漲,級距不受影響,但智慧電錶爲總表,並非個別電錶。

臺電認爲,臺電與房東有契約關係,與房客並無契約關係,如果開放租客查詢電費,擔心會有其他的人是否有特別目的去查詢,臺電並不曉得哪邊有租屋族。

內政部迴應,定型化契約規定房東電費收取不能超過臺電訂的最高級距,但關鍵在要怎麼知道實際電價資訊,電價資訊可促進雙方訂立契約時有合理標準,做爲參考依據,這個部分內政部跟臺電來一起研究。

至於現行上限規定是否調整,內政部也認爲,問題是分租套雅房牽涉複雜,包括電錶設置狀況及公共用電負擔,如果用實際電費收取,要如何計算,將再邀請相關單位檢討評估。何志偉要求,定型化契約修改方向請內政部3周內回去研議。

內政部呼籲,根據定型化契約規定,租賃期間不能調整契約內容,即便臺電電費有調整,房東不能單方要求調整電費收費方式,若有違反情況,房客可向地方消保單位提出改善,若房東不改善可依照消保法罰3萬到30萬,提醒房東不可以因爲電費調漲,就要求房客增加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