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化街傳「百年古蹟」遭祝融 北市府曝:文化資產救災眉角多
臺北市迪化街一處8層樓住宅大樓昨發生火災,一度傳出百年古蹟遭祝融,經查已證實火災與古蹟無關。記者李隆揆/翻攝
大同區迪化街商圈主街一、二段的文化資產共50餘處,這些古蹟和歷史建築的年代從清末到日治時期都有,因當地商業營運發展,建築多爲店屋形式,大部分是磚造結構,屋頂和屋樑可見木頭建材。
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長邱稚亙表示,倘若文化資產因天災人禍損壞,文化局會要求所有權人提出緊急搶修計劃,並經文資委員審查通過,纔會進行後續修復和施工,儘可能讓它回到原樣。
若古蹟不幸遭遇祝融,消防局表示,以不破壞古蹟與歷史建築主體建物、搶救歷史價值物品爲主。依「古蹟及歷史建築消防救災處理原則」,在古蹟、歷史建築外觀起火點適時採高空式水霧灑水,也強調不能以強力水柱直接灌救,須改以水霧、水幕等方式出水,避免搶救過程造成古蹟二次傷害。
消防局進一步指出,救災會與古蹟、歷史建築管理人溝通,及時進火場搶救裡頭具歷史資產物品,不過同時處理火警與維護古蹟、歷史建築是兩難,既考量不破壞且要及時滅火,考驗消防員專業能力。
對於事前防範作爲,邱稚亙說明修復文化資產需保持其原有樣貌,但有些文化資產不見得完全符合無障礙空間、消防、公共安全等現代標準建築法規,因此所有權人需依文資法提出因應計劃,經文資委員審查通過,修復時儘可能以替代方案符合法規。
他提及修復過程中,可以當代工法或材料處理,包含加裝電梯、補強結構安全、設置警報器、擺放滅火器,甚至防火措施也能做到。另外,依文資法的管理維護計劃,所有權人平時應做好防漏水、消防等結構檢視的管理維護。
在火災前期預防方面,消防局考量裝設自動灑水、室內消防栓等消防設備會破壞原有古蹟、歷史建築主體,其管理單位需設置不會破壞主體結構的簡易消防設備,例如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活動式滅火器等;自主性防災設備主要功能在於早期偵測火苗並撲滅,後續消防隊搶救處置仍要趕緊接上。
消防局也着重古蹟、歷史建築管理人員平時定期演練,依規定每半年須執行一次消防演練,並視其使用方式,要求增加消防演練次數,務必做到各項流程都很順暢。畢竟發生火警時,消防單位需5至10分鐘纔可能抵達現場,因此現場人員及時搶救更爲重要。
迪化街商圈街景。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