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階段移工引進 今啓動
勞動部去年11月啓動移工第一階段專案引進以來,陸續與各來源國完成洽商,確認已配合相關防疫措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7日宣佈,15日起啓動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僱主也必須要依照規定完成相關檢疫規定,包括移工入境前,應已完整接種疫苗;另配合移工入境全面接種疫苗,將同步取消入境積分制排序,移工須符合境外防疫規範,包括入境前PCR及一人一室隔離等,始能入境。
官員表示,在第二階段,僱主在事前向防疫旅館所在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備查後,可以安排移工至防疫旅館進行檢疫,且移工完成14天檢疫後,應於同一防疫旅館銜接七天自主健康管理,始得前往工作地點。
勞動部表示,移工入境後,由勞動部機場服務人員接機並協助通關,移工於機場接受PCR檢測後,將免費領取家用快篩試劑及使用快篩教學資料,再由專人引導搭乘防疫專車前往防疫旅館;移工於防疫旅館檢疫第13天或第14天,應由檢驗機構派員前往防疫旅館進行PCR檢測,避免移工個別前往醫院增加風險,而第20天或第21天,應進行一次快篩,應由僱主協助確認快篩結果,並至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回報,以落實防疫措施。
勞動部表示,僱主至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爲移工登錄入境時,須先登錄移工國籍別、入境日期、飛機航班、接機人員等資訊,最快可安排移工於登錄日(含當日)後第三日入境,最晚則應於登錄日(含當日)三日後之30日前入境,之後再登錄防疫旅館資訊並上傳移工申請入境居家檢疫備查函,確認住宿地點是否符合防疫規範,及上傳移工疫苗接種證明、移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給付工資切結書、投保確診醫療保險證明及檢驗機構至防疫旅館進行PCR檢測之證明等文件,始能完成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