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險 全年投保金額翻倍
近3年投保登山險及理賠情況
這幾年透過各管道對登山風險宣導後,登山民衆投保意識增加,加上登山險已放寬一人也可投保,使得近一年登山險投保情況比之前更踊躍,產險業者表示,今年至7月底止,全年投保金額已翻倍。
根據保發中心統計資料,2017年登山險簽單保費是572萬元,已發生理賠金額即有350萬元,賠款率達61%。今年以來,在更多縣市要求登山客要投保登山險以及一人即可投保時,今年前七月投保金額604.7萬元,已超過去年全年,且較去年同期成長104%。
臺灣是全世界高山密度最高的國家之一,其中一百座更被選爲「臺灣百嶽」,而且好風景吸引許多登山愛好者,並培養出許多愛好登山的登山社團。爲降低登山失聯耗費的搜救費用,各縣市政府在自治條例內規定,須投保登山保險。當登山客在管制區申請入山時,自治條例將要求全隊需辦理符合規定的最低金額的登山險。
目前通過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的縣市包含臺中市、花蓮縣、南投縣、苗栗縣與屏東縣等。如違反登山自治條例而發生山域事故,也將依登山自治條例規定要求全額支付搜救費用。民衆登山前應注意相關法規,以保障自身權益。
被覈准通過產險業者的登山綜合險保障內容包含因登山事故(如山崩、失足、高山症、失溫及中暑等)所導致的死亡、失能及醫療費用給付,以及因發生登山事故而需進行搜尋、醫療轉送及遺體運送衍生的費用。
但也非投保登山險之後,萬一發生山難時,登山者風險都移轉給保險公司。產險業者指出,要留意登山險的「不保條款」,除了一般不保事項如故意、犯罪行爲、戰爭及核子等之外,被保險人於應申請許可而未經許可,或禁止進入區域等時,被保險人所發生之緊急救援費用,產險公司都不予理賠。
另外,被保險人超出預定下山時間24小時內所發生之搜尋費用(但如被保險人失蹤,不在此限),也屬不保事項範圍。
富邦產險建議,民衆在參與登山活動時,除了在行前須對地形、環境、氣溫變化及隨身裝備做好準備外,更應妥善利用保險來分攤意外發生後的壓力,預估登山險銷售狀況將穩定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