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研究監禁逾15年將無能 王皇玉:寬容是假釋的概念
臺大法律系教授王皇玉說,德國做過一項研究,受刑人只要關超過15年就會成爲無能之人,德國的無期徒刑也被判定違憲,後而修改爲關15年就可以假釋出獄;假釋訴求的是寬容,給受刑人一個機會回到社會。
王皇玉25日出席「臺灣監獄制度的未來展望-回顧大寮監事件研討會」,她以「我國假釋制度之檢討與革新」爲題演講,她說,假釋是給受刑人一個回到社會的機會,監所只是矯治或改善受刑人,雖是老生常談的話題,但是我們的社會教育並沒有讓大家瞭解監所只是暫時的,並非長期。
她認爲,受刑人被監禁,只是改善、教育和再社會化,監獄教育的本質是一種強迫教育,因此教化的功能是有限的,我們都忘了把人關在監獄同時會切斷他在社會中所有的人際關係,他所有的關係在監禁中會被完全的斬斷,這是對再社會化的嚴重阻礙。
近日,高中生抗議反課綱微調行動越演越烈,王皇玉說,自由刑的刑期是一種烙印和標籤,更生人往往會被社會大多數人排擠,但我們都忘記了這個社會很多人一不小心就會變成犯罪人,24日凌晨被逮捕的未成年學生就是最好的例子。
王皇玉說道,在臺灣,我們的心態就是先把犯罪人關一關,讓他們乖或暫時眼不見爲淨,並沒有負責讓他們回到社會,卻自以爲他們可以再社會化,現在監所把戒護擺第一,「不要出事」是最高指導原則,但是壓力鍋壓久了能不出事嗎?大寮監獄事件就是最好的例子。
她強調,假釋制度不是要刑滿,是要讓受刑人有一個被釋放的機會,成爲監所和社會間自由往來的中間過程,監所的假釋制度是提供一個改過遷善的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