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交條例修正三讀4違規可檢舉 民團:道路設計需改善
立法院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民間團體給予肯定,但仍點出道路交通設計不良問題。(資料照/陳俊吉攝)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限縮民衆檢舉交通違規項目,但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在人行道與行人穿越道違規臨停、不依順行方向停車、佔用身障車位等,仍開放檢舉。對此,職業駕駛團體與路權團體皆給予肯定,但路權團體也提到,交通違規主要問題仍在道路設計,盼未來明確改善。
針對《道交條例》修正今三讀通過,臺北市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發言人李威爾表示,工會給予肯定,感謝立委們體察民情,快速完成三讀修正。去年起,工會立場就是針對路口、公車站10公尺及並排臨時停車3項非自願違規樣態向政府反映,因這對職業駕駛來說並非主動違規,是因道路交通設計不良,以及乘客、營業行爲特殊產生的違規。
李威爾強調,不是職業駕駛不願遵守,而是現行道路設計、消費者叫車模式,使司機無法遵從,今算是階段性的結束,也感謝交通部長王國材親上火線與民間溝通。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長陳愷寧提到,原預計10項違規樣態取消民衆檢舉與記點,最終在許多單位抗議下,人行道與行人穿越線及身心障礙停車格的臨停與違停最終被排除,讓他們看見國家對行人用路環境安全及弱勢權益的重視,相信違停在人行道應非職業駕駛的需求。
對於騎樓也應維持檢舉記點的討論,她說,很遺憾最終結果仍取消檢舉記點,他們理解在中南部騎樓與北部有不同樣態,短時間難強制汽機車退出,期待未來能透過國土署4年400億元的計劃及甫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的規範,加強人行道建設,讓行人至少有條安全路能走,別因騎樓停車問題而逼不得已走在車道,徒增危險。
陳愷寧提到,交通違規主要問題仍在道路工程不夠完善,路側多沒設計臨停及上下貨空間,使駕駛與乘客長期習慣違停,仍期待政府儘速透過道路改善,讓駕駛與行人都能在馬路上擁有良好道路環境,目前交通部也承諾每2個月會與地方政府開會討論改善,聯盟也會一起參與協助提供建議。她也希望交通部能明確給出道路設計改善的目標時間,並承諾未來在改善完成時,原先執法力道能恢復,讓並排停車、快車道停車等許多危害交通安全的違規樣態能有效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