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塑膠?」臺北捷運報警抓逃票網紅 罕見聲明:檢舉下架YouTube影片

網紅影片教如何搭北捷逃票。(圖/翻攝YouTube)

記者許力方臺北報導

臺北市議員鍾沛君8日質詢時,向市長柯文指控,網紅「Cat紙袋人」近日拍影片教導如何搭北捷逃票,柯文哲砲轟「應該把他K一頓,並送到警局偵辦」。對此,臺北捷運公司晚間也罕見發佈「強烈譴責聲明」,痛斥網紅蓄意逃票,將違法行爲作成影片在媒體上傳遞,北捷已掌握相關事證報警,另已向YOUTUBE平臺檢舉該違法影片應予下架。

鍾沛君質詢表示,擁有7萬人訂閱的網紅「Cat紙袋人」,教大家搭捷運不用錢,上傳不到一天已有超過1.7萬次點閱,還非常無恥的聲稱一年可以省2萬通勤費,「把低級當有趣」,公開犯法流量,賺到廣告分潤刑責應該要討論。柯文哲看完影片痛罵「警察可以去傳他到派出所問嗎?這是把肉麻當有趣」、「應該把他K一頓」,承諾將聯繫影音平臺,要求將該影片下架。

▲「當我們塑膠?」臺北捷運罕見聲明:檢舉下架逃票YouTube影片。(圖/臺北捷運)

臺北捷運晚間7時許也透過臉書發佈強烈譴責聲明,標註「#當北捷塑膠膩」,痛斥蓄意尾隨逃票、假借廁所名義蓄意逃票、拍影片傳遞皆已違法,「臺灣法治社會,北捷不允許部分有心人士以身試法!」

北捷表示,針對網路違法逃票影片已向警方報案,並向YouTube檢舉下架影片,後續將依違規情節依法裁處,並由捷警隊會同市刑大與轄區分局偵辦追究民衆違法相關刑責,呼籲民衆切勿以身試法。

經調閱車站監視器畫面,將依《大捷法》第50條第一項第四款「未經驗票程序、不按規定處所或方式出入車站或上下車。」處1500元罰鍰,該違法行爲將採一案一罰方式連續處罰。此外,第49條規定「旅客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或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乘車者,除補繳票價外,並支付票價50倍之違約金。」最高可處4500元罰鍰。

另外,將違法行爲作成影片在媒體上傳遞的行爲,如造成煽惑他人犯罪者或煽惑他人違背法令者,可能違反《刑法》第153條,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公然煽惑他人違背法令;此行爲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

北捷強調,民衆若有使用車站付費區廁所之需求時,或旅客乘車途中,有使用車站非付費區廁所之需求時,均可洽站務人員協助經由公務門進出站免費使用廁所,該項貼心措施,系提供旅客應急使用,守法旅客絕對不會濫用,後續已改採憑證方式提供應急旅客進出車站使用。

北捷表示,經統計107年及108年,查獲旅客違反《大捷法》第49條及第50條第一項第四款,分別爲1978件及2061件,109年1至4月爲706件。